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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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废水处理设施 | 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生活废水须经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纳入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指标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问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纳入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2022 年 10 月 19 日废水监测结果表明,温州邦太工艺品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中的 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排放限值,氨氮、总磷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排放限值。 | 2022 年 10 月 19 日废水监测结果表明,温州邦太工艺品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中的 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排放限值,氨氮、总磷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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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处理设施 | 项目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主要为印刷工序),应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生产废气须经高效集气、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排气筒位置、高度应符合《报告表》要求及相关规定。印刷废气、高频成型和激光打孔产生的 HCl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激光打孔工序产生的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的二级标准;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其中企业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表 A.1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油墨根据GB30000-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本品未被分类为危险品。根据文件《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生态环境部(2019 年 06 月 26 日)中第三章第一小节中要求: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任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低于 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另根 据《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 2022 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温环发 2022(13)号)文件要求需进行低效改造,淘汰 UV 光氧。因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且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低于10%,故本项目未设置独立密闭的印刷车间,仅在印刷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能力 5000m3/h)处理后引至25 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环评要求。温州邦太工艺品有限公司丝网印刷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25m 高空排放。验收检测期间(2022 年 10 月 19 日),温州邦太工艺品有限公司丝网印刷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温州邦太工艺品有限公司厂界所检点位无组 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标准,同时,因企业位于龙港市城东工业园区 B24号世纪科技创业园其中一幢厂房,厂房外即为厂界,因此无法布置厂区内监控点,根据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能满足 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验收检测期间(2022 年 10 月 19 日),温州邦太工艺品有限公司丝网印刷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温州邦太工艺品有限公司厂界所检点位无组 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标准,同时,因企业位于龙港市城东工业园区 B24号世纪科技创业园其中一幢厂房,厂房外即为厂界,因此无法布置厂区内监控点,根据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能满足 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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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装隔声罩,安装 减振底座等 | 合理布局生产在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企业已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采用了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并加强对于生产设备的维护。2022 年 10 月 19 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温州邦太工艺品有限公司厂界所检点位中昼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区标准。 | 2022 年 10 月 19 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温州邦太工艺品有限公司厂界所检点位中昼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区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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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控制拟建项目“三废”的排放; 2、做好防腐防渗措施; 3、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做好分区防渗。 | 危废仓库和危化品仓库设置化学品托盘上,阻隔了污染途径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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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类固废须妥善处置或利用。一般生产固废经妥善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设置符合规范的临时暂存场所,并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转移活动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实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同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修正)》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2013 年)相关规定。 | 一般固废废包装、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桶、废抹布、废印刷版、废活性炭暂存危废仓库,危废仓库约 2m2,危废暂存场所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门口已有危废、周知卡标识,并委托温州市耀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转运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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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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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水性印花白胶浆、打印油墨等液体原料以及危险固废贮存于专门的仓库 中,不得露天堆放,仓库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 2、车间设置通排风设备,上岗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应急培训,提 高安全意识; 3、出入库必须检查验收登记,控制好贮存场所的温度和湿度; 4、定期检修废气处理设施,保证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5、定期更换老化设备,对于老化设备及时进行处置,提 高装备水平; 6、制定厂区内的应急计划、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放模拟 演习,配备必要和适当的通讯工具和应急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 | 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危化品根据环评要求设立,设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负责车间设备维护、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编制相关突发应急响应程序。定期组织进行环保、消费应急演练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