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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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 | 与中法水务的协议标准 | 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处理能力为55m3/d,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厌氧+MBR+活性炭过滤 | 有机废水总排口DW002排放的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甲醇、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总磷、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二甲苯、乙腈、可吸附有机卤素等可以满足企业与中法水务签订的废水处置协议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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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艺废气处理系统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由集气罩收集的低浓度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利用现有备用活性炭装置)处理;含二氯甲烷的工艺废气采用“水洗+树脂吸脱附”工艺处理;其它工艺废气、设备清洗废气经旋风分离器处理后,同废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并采用“碱洗+RTO+碱洗”工艺处理;投料废气采用“袋式过滤网+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 | DA003排气筒排放的烟粉尘(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甲醇、甲苯、二氯甲烷、丙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臭气浓度、氨、乙酸乙酯等的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排放限值要求,DA003排气筒排放的二甲苯、N,N-二甲基甲酰胺、异丙醇、正庚烷等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排放限值要求,DA003排气筒排放的2-丁酮、乙酸丁酯等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硫化氢、氨、乙酸乙酯等排放速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2 | 综合楼研发废气处理系统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综合楼研发实验室废气采用“EFR02 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 | DA004排气筒排放的丙酮、甲苯、二氯甲烷、甲醇、烟粉尘(颗粒物)、苯系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乙酸乙酯等的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排放限值要求,DA004排气筒排放的异丙醇、正庚烷等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排放限值要求,DA004排气筒排放的2-丁酮等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乙酸乙酯等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3 | 综合楼研发实验室特种废气处理系统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综合楼研发实验室特种废气采用“袋式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 | DA005排气筒排放的丙酮、甲苯、二氯甲烷、甲醇、烟粉尘(颗粒物)、苯系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乙酸乙酯等的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排放限值要求,DA005排气筒排放的异丙醇、正庚烷等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排放限值要求,DA005排气筒排放的2-丁酮等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乙酸乙酯等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4 | QC中科实验室废气处理系统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 | QC 中控实验室质检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 | DA006排气筒排放的甲醇、非甲烷总烃等的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5 | 综合楼质检实验室废气处理系统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 | 综合楼质检实验室废气采用“EFR02 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 | DA007排气筒排放的甲醇、非甲烷总烃等的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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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软连接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软连接等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南、北边界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达标。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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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 企业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各单元落实了土壤、地下水的防渗措施。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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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固废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要求。 | 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危废委托相应的资质单位处置,危废仓库等危废储存场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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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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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按照《报告书》要求,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 企业已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备案(备案编号:01-SCIPE-2022-001-M)。企业针对非正常排放等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防止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