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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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依托厂区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NH3-N、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依托厂区化粪池 |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预处理,再经污水管网排进闽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故本次验收不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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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IP射出/烘干/脱模废气、开模异味: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设施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1993) | IP射出/烘干/脱模废气、开模异味: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IP射出/烘干/脱模、开模工序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治理设备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69.1%-70.5%,对臭气浓度的处理效率约为43.7%-57.6%。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0.0482kg/h,最大浓度为7.78mg/m3;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臭气浓度最大排放量为112(无量纲),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1993)。 厂界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值为1.69mg/m3,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臭气浓度未检出,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厂区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1h平均值)最大排放浓度值为2.09mg/m3,非甲烷总烃(瞬时值)最大排放浓度值为2.19mg/m3,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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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取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门窗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取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门窗隔声等措施 | 项目各侧厂界噪声昼间测量最大值为64.1dB(A)<65dB(A),夜间测量最大值为52.8dB(A)<5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的规定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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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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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 一般固废区,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已建危险废物暂存间, 一般固废区,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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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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