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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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无 | 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清运,妥善处理,不得外排。 | 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清运,妥善处理,不得外排。无需检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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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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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潍坊高密岳吴(魏家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包括岳吴110kV变电站、110kV芝岳线、110kV仁大线岳吴支线。岳吴110kV变电站位于潍坊高密市夏庄镇魏家屯村以北,长征路以西。变电站规划为3台63MVA主变,本期建设2台63MVA主变,主变户内布置,110kV配电装置户内GIS;新建线路全长0.83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0.35km,单回架空线路0.4km,双回电缆线路0.08km(站内路径0.05km,站外路径0.03km) | 经现场检测结果表明,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附近没有环境敏感目标。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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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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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变电站内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送垃圾处理场处置。报废的蓄电池、含多氯(溴)联苯类的变压器、变压器油及清洗液按危险废物处置,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送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出自环评批复) | 本项目运营期无人值守,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已集中放置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调试期未产生废旧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若产生均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本工程单台主变压器内最大油量为17670kg(合19.74m3),贮油坑的有效容积约20m3,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约为30m3,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 2019)要求,户外单台油量为10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其容积宜按设备油量的20%设计,并能将事故油排至总事故贮油池。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全部油量的贮油设施。贮油坑、事故油池及管道均已采取防渗措施。运行期间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以上处置措施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中相关要求。营运单位根据相关要求编制了《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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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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