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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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长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化粪池 | 本项目废水排放浓度为pH值7.0~7.2、SS7~15mg/L、NH3-N0.317~0.711mg/L、COD75~87mg/L、BOD521.2~26.4mg/L、TP0.95~0.98mg/L、TN2.65~2.91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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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袋除尘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 布袋除尘器 | 本项目DA001排气筒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1.2~2.8mg/m3 | 达标 |
2 | 一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 | 一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 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3.22~3.82mg/m3,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为85~132(无量纲),苯乙烯、甲苯、乙苯的排放浓度均未检出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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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 | 厂界噪声监测最大值为昼间61dB(A)、夜间55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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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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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滤网等暂存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后外售,不合格品、边角料、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白油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处置机构处置,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建立完整的管理台帐,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禁固体废物乱堆乱放,随意丢弃,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滤网、除尘器收尘、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白油包装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除尘器收尘、不合格品和边角料收集后经破碎、造粒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滤网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白油包装桶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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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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