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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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经污水排放口(WS-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排放口(WS-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项目综合废水处理后排放口的pH最大值为7.3(无量纲),悬浮物最大浓度值为22mg/L、CODcr最大浓度值为84mg/L、BOD5最大浓度值为23.9mg/L、氨氮最大浓度值为45.3mg/L、动植物油最大浓度值为0.57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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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限值之较严者;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II时段标准限值 | 项目吹瓶、丝印、烫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项目吹瓶、丝印、烫金废气处理后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98mg/m3,VOCs最大浓度值为0.74mg/m3 | 达标 |
2 | 加强车间通排风 |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破碎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处理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18mg/m3 | 达标 |
3 | 加强车间通排风 | 厂界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 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处理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59mg/m3;厂界VOC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68mg/m3 | 达标 |
4 | 加强通排风 | 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通过加强通排风处理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6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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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生产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1次(昼间),项目厂界噪声最大值为63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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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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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 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法律法规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及去向如下: ①废原料桶、废印版、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外运安全处理处置; ②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公司处理; ③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生产中; ④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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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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