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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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研究院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废水排放口排放的各因子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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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 已建设 | 本项目排气筒P1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的相关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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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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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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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做好收集转运、处置及利用;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已灭活的废培养基、实验仪器和器皿清洗废液、涉菌区地面清洗废水、废实验样品、废内包装物、废沾染物(工作服、手套、一次性耗材、洁净区空气过滤器、生物安全柜内的废过滤介质等)、废活性炭、废过期试剂等)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的要求,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 | 本项目一般固废间,已按相关要求设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废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的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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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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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应在该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履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备案。 | 已于2023年8月25日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120116-KF-2023-143-L,风险等级为“一般[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