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化粪池及1#污水处理设施(破乳调节+气浮+自动净水器) | 废水纳管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表1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 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嘉善县洪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红旗塘 | 在废水总排口设置1个废水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动植物油,监测频次为连续2周期,每周期4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碱喷淋设施 | 拖浆废气颗粒物、染整油烟和臭气浓度排放参照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的新建企业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颗粒物、SO2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相关要求,企业锅炉为原有锅炉改造,NOx排放参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嘉政办发[2019]29号)相关要求 | 1、拖浆废气:经收集后经3套碱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锅炉燃烧废气: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 在拖浆废气DA004、006、001进出口及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3各设置一个采样点、共设7个有组织废气采样点,拖浆废气进口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染整油烟,拖浆废气出口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低浓度颗粒物、染整油烟、臭气浓度,锅炉废气排放口监测因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低浓度颗粒物、烟气黑度,监测频次为连续2周期,每周期3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局部隔声措施 |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 1、生产设备在设备选型上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 2、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局部隔声措施; 3、合理安排生产,各种高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同时运行; 4、对厂区生产区合理布局; 5、文明操作; 6、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高噪声设备污染防治设备处于正常工况。 | 在厂界四周各设置1个噪声监测点,共设置4个噪声监测点,监测项目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监测频次为连续2周期,昼夜各1次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丝及残次品和污泥,均属于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 |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丝及残次品和污泥,均属于一般固废,废丝外卖综合利用,污泥委托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