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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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表1标准 | 本项目蒸汽冷凝水直接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入网口污染因子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浓度日均值(范围)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日均值均达到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表1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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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袋除尘装置、喷雾+二级活性炭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1、面粉投料粉尘、木工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胶水废气收集后通过喷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胶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中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酚类、甲醛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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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振、降噪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本项目选用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开榫生产线、多片锯、双面刨、砂光机底座采取橡胶减震垫等减震隔振措施;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减少因设备老化增加的噪声;生产时关闭门窗,原料及成品的搬运、装卸做到轻拿轻放;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器,空压机、风机外设置隔声罩。 |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区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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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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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须按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胶渣、木材边角料、收集的木屑粉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包装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废包装袋、生活垃圾。 ①本项目木材边角料、收集的木屑粉尘、废布袋、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②胶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包装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委托浙江归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③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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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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