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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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污水:依托垃圾焚烧发电厂15m3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三相分离废水、垃圾车冲洗废水、卸料平台及车间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300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调节池+厌氧反应器IOC+一级硝化反硝化+外置式MBR+NF纳滤”, 在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前采用污水车拉运至中卫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待污水管网建成投入运营后经管网排入相应污水处理厂。废水在线监测系统1套。初期雨水:依托垃圾焚烧发电厂18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依托垃圾焚烧发电厂600m3应急事故水池。 | 经与建设单位核实,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冷却塔,不外排,故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敞开式循环水标准 |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5m3化粪池处理后送至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60%回用于冷却塔,40%用于石灰浆制备,石灰浆用于垃圾焚烧项目中烟气净化。生产废水(三相分离废水、垃圾车冲洗废水、卸料平台及车间冲洗废水):本项目运行至今,建设单位暂未购置餐厨垃圾车,由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餐厨垃圾车收运餐厨垃圾并负责车辆清洗工作,不在建设单位厂区内清洗,故验收监测期间,无车辆清洗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送至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60%回用于冷却塔,40%用于石灰浆制备,石灰浆用于垃圾焚烧项目中烟气净化。污水处理站: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处理规模300m3/d,验收监测期间实际处理185m3/d,处理工艺:预处理+调节池+厌氧反应器IOC+一级硝化反硝化+外置式MBR+NF纳滤+RO/DTRO。初期雨水:依托垃圾焚烧发电厂18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依托垃圾焚烧发电厂600m3应急事故水池。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检测项目pH、硫酸盐、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氯、氨氮、总磷、铁(总)、锰、浑浊度、总硬度(钙和镁总量)、总碱度、溶解性总固体(可滤残渣)、色度、二氧化硅、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检测结果日均值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敞开式循环水标准;该标准对悬浮物(不可滤残渣)、动植物油类不作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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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处理车间有组织臭气:车间全封闭且呈微负压,臭气收集后通过管道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一次风入炉焚烧处置。本项目新建臭气处理设施一套:二级化学洗涤+光催化氧化+15m排气筒,作为臭气应急处置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 | 处理车间主要设备及水池均密闭运行,在车间内卸料斗等容易散发臭气的点或面合理布设臭气收集管,通过负压收集臭气,正常工况下经管道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一次风焚烧助燃。新建1套臭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两级化学洗涤+光催化氧化+20m高排气筒,当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停炉检修或其他非正常工况导致无法焚烧处置时,对本项目臭气进行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过程应急状态下有组织排放废气氨、硫化氢的最大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规定的标准限值。 | 达标 |
2 | 处理车间无组织臭气:车间设置无组织吸气口,同时在卸料大厅等臭气产生的重点区域设置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水站主要构筑物加盖密封,负压收集,通过管道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一次风入炉焚烧处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 | 处理车间无组织臭气:车间内无组织恶臭气体一部分采用无组织吸气口进一步收集,同时在卸料大厅等臭气产生的重点区域设置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进行喷淋除臭。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水处理站主要构筑物加盖密封,臭气负压收集后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一次风入炉焚烧处置。当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停炉检修或其他非正常工况导致无法焚烧处置时,污水处理站臭气经过两个活性炭吸附箱处置后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过程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氨、硫化氢的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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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取有效消声、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位置、安装消声减震的措施,再加上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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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站各水池构筑物、污水管线、餐厨垃圾处理车间、粗油脂罐区、车间集水池、应急除臭装置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本项目其他区域执行简单防渗区要求。依托中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防渗分区及技术要求参照《中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执行。 | 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均采用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采用C30混凝土浇筑,C20混凝土垫层,设备基础平台采用C25混凝土二次浇筑,外加6mm厚环氧树脂涂料,可保证所采取的防渗措施防渗层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 | 已落实 |
2 | 地下水观测井1座(依托垃圾焚烧发电厂下游监测井) | 本项目依托中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地下水监测井1口。验收监测期间,本项地下水观测井1#(垃圾焚烧发电厂下游监测井)地下水检测项目中硝酸盐(以N计)、硫酸盐、氯化物、钠、总硬度(钙和镁总量)、氟化物的检测结果不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其余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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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固废:分拣固废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生产原料焚烧处置。分离固渣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生产原料焚烧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 一般固废: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分拣固废产生量4t/d,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生产原料焚烧处置。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分离固渣产生量12t/d,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生产原料焚烧处置。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78.25t/a,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 已落实 |
2 | 生活垃圾:垃圾收集箱若干,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生产原料焚烧处置。 |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1.5kg/d,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生产原料焚烧处置。 | 已落实 |
3 | 危险废物:废机油依托垃圾焚烧发电厂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滤芯依托垃圾焚烧发电厂危废暂存间暂存。废紫外灯管设备维护检修时厂家回收处置。 | 危险废物: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1.5kg/d,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生产原料焚烧处置。本项目目前未产生废机油、废滤芯,后续废机油产生收集后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目前未产生废紫外灯管,后续设备维护检修时厂家回收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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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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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 建设单位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5月18日进行备案(备案编号:6405022022011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