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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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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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氢废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燃用天然气、解析气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 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3.9mg/m3、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为ND未检出、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为32mg/m3 | 达标 |
2 | 废水处理系统废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水池加盖收集+二级碱洗塔(顶部设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箱 | 氨最高排放浓度为3.69mg/m3、硫化氢最高排放浓度为1.47mg/m3、臭气浓度最高排放浓度为796无量纲 | 达标 |
3 | 氧化铁粉仓废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 | 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2.9mg/m3 | 达标 |
4 | 废酸再生焙烧废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燃用天然气+低氮燃烧+1座水喷淋吸收塔+2 台冷凝器+1座二级碱洗塔 | 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3.5mg/m3、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为ND未检出、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为29mg/m3、氯化氢最高排放浓度为10.8mg/m3、烟气黑度级别为<1 | 达标 |
5 | 退火炉废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燃用天然气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 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4.4mg/m3、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为ND未检出、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为31mg/m3、烟气黑度级别为<1 | 达标 |
6 | 脱脂废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密闭罩+顶吸罩+碱雾洗涤塔(三级水喷淋+除雾) | 碱雾最高排放浓度为6.4mg/m3 | 达标 |
7 | 酸洗机组酸洗废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密闭罩+顶吸罩+酸雾洗涤塔(三级碱液喷淋+除雾) | 氯化氢最高排放浓度为3.0mg/m3 | 达标 |
8 | 2#冷轧机组油雾废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油雾分离器(过滤式) | 油雾最高排放浓度为0.34mg/m3 | 达标 |
9 | 1#冷轧机组油雾废气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油雾分离器(过滤式) | 油雾最高排放浓度为0.34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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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 该企业厂界环境昼间噪声最高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高值为44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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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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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钢卷包装捆条、切头废钢、废轧辊、废耐火材料、氧化铁粉、锌渣、保护气体制备废吸附剂和废催化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废钢卷包装捆条和切头废 钢外售周围钢铁企业利用,废轧辊、废耐火材料、保护气体制备废吸附剂和废催化 剂返回生产厂家利用,氧化铁粉外售软磁铁氧体企业利用,锌渣外售锌冶炼企业作为原料;废矿物油、油雾分离器产生的废油、废油(乳化液)桶、废水处理污泥、隔油池及气浮池废油、乳化液过滤杂质、废酸、酸洗槽酸泥、废钝化液、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其中废矿物油、废油(乳化液)桶、废水处理污泥、隔油池及气浮池废油、乳化液过滤杂质、酸洗槽酸泥、废钝化液和废活性炭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油雾分离器产生的废油直接返回轧机利用;废酸送废酸再生单元进行再生。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回用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和废盐产生后进行危废鉴定,暂按危废管理,待鉴定结果确定后,如属于危险废物,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如属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区域其他企业综合利用。 | 废钢卷包装捆条、切头废钢、废轧辊、废耐火材料、氧化铁粉、锌渣、保护气体制备废吸附剂和废催化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废钢卷包装捆条和切头废 钢外售周围钢铁企业利用,废轧辊、废耐火材料、保护气体制备废吸附剂和废催化 剂返回生产厂家利用,氧化铁粉外售软磁铁氧体企业利用,锌渣外售锌冶炼企业作为原料;废矿物油、油雾分离器产生的废油、废油(乳化液)桶、废水处理污泥、隔油池及气浮池废油、乳化液过滤杂质、废酸、酸洗槽酸泥、废钝化液、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其中废矿物油、废油(乳化液)桶、废水处理污泥、隔油池及气浮池废油、乳化液过滤杂质、酸洗槽酸泥、废钝化液和废活性炭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油雾分离器产生的废油直接返回轧机利用;废酸送废酸再生单元进行再生。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回用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和废盐产生后进行危废鉴定,暂按危废管理,待鉴定结果确定后,如属于危险废物,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如属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区域其他企业综合利用。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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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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