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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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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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VOCs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金属制品业排放限值;固化炉燃料燃烧废气中的烟尘、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固化废气、固化烘干炉燃料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根17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DA002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最大值为3.3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值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最大值为16mg/m3,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VOCs排放浓度小时最大值为6.96mg/m3,排放速率小时最大值为0.014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金属制品业标准要求。 | 达标 |
2 | 除尘设施 |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喷塑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DA001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最大值为3.0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小时最大值为0.01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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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喷塑房、固化烘干炉、风机等各个生产设施以及风机运行噪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润滑保养等声源控制措施后,有效减小了声源源强。 | 厂界噪声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53.4dB(A),小于60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43.8dB(A),均小于50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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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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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塑粉废包装袋、废布袋、袋式除尘器收尘、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厂内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塑粉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废滤芯、除尘器收尘、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 塑粉废包装袋、废滤芯、除尘器收尘、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厂内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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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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