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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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可满足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 | 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pH6.9-7.1(无量纲)、CODcr243-270mg/L、BOD584.9-94.4mg/L、氨氮35.4-40.9mg/L、SS80-110mg/L | 达标 |
2 | 5t/d印刷污水处理设施 | 回用,不外排 | 5t/d印刷污水处理设施 | 回用,不外排 | 达标 |
3 | 120t/d纸塑废水处理设施 | 回用,不外排 | 120t/d纸塑废水处理设施 | 回用,不外排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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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性炭吸附装置+20m排气筒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 1784—2018) | 活性炭吸附装置+20m排气筒 | 印刷废气经收集后汇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13-5.22mg/m³,排放速率1.2×10-3-4.6×10-3kg/h | 达标 |
2 | 纸塑废水处理设施加盖封闭,位于厂房三内。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1993)二级标准 | 纸塑废水处理设施加盖封闭,位于厂房三内。 | 项目厂界处氨最大排放值0.1mg/m³、硫化氢最大排放值0.012mg/m³、臭气浓度最大排放值14(无量纲) | 达标 |
3 | 加强集气效率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 1784—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加强集气效率 | 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值1.79mg/m³,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 1784—2018)表3中标准(非甲烷总烃≤2 mg/m³),厂界处废气达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限值1.47-1.89 mg/m3,任意一次浓度1.4-1.89 mg/m3,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要求(1h平均浓度限值≤6 mg/m3、任意一次浓度≤20 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可达标排放。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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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55-59.4dB(A),夜间不生产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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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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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回收综合利用;废油墨桶、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和印刷废水污水处理设施油墨污泥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第36号)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 ①废油墨桶、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和印刷废水污水处理设施油墨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②纸板边角料用于项目纸托生产。 ③验收期间纸塑废水处理设施未产生污泥,已签订委托处置协议。 ④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外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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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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