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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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生活污水排放口(DA001)接入开发区污水厂;车间废水经车间废水收集沉淀池加碱预处理同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洗衣洗浴含铅废水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中和+混凝沉淀+斜板沉淀+二级吸附过滤+膜系统)处理,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同纯水制备浓水一并由生产废水排放口(DA002)接入开发区污水厂。 | 怀宁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生活污水排放口(DA001)接入开发区污水厂;车间废水经车间废水收集沉淀池加碱预处理同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洗衣洗浴含铅废水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中和+混凝沉淀+斜板沉淀+二级吸附过滤+膜系统)处理 | pH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为6.6~7.3,符合怀宁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COD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40mg/L,符合怀宁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氨氮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0.17mg/L,符合怀宁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悬浮物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12.8mg/L,符合怀宁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BOD5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11.6mg/L,符合怀宁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铅连续两天的检测结果平均值为0.24mg/L,符合怀宁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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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KE型铅烟净化器、脉冲布袋除尘器、XHS酸雾净化器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其他炉窑排放限值以及《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要求 | 已按照废气产生节点配套建设各类污染治理设施 | 项目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其他炉窑排放限值以及《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要求;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排放标准;项目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0.4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10mg/m3,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铅排放的最大浓度为0.000902mg/m3,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排放标准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硫酸雾排放的最大浓度为<0.005mg/m3,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排放标准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氮氧化物排放的最大浓度为0.093mg/m3,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综上所述,安徽永恒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无组织相关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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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设减振垫、设置隔声间、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 | 企业已合理布局各类产噪设备,选用了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设置单独基础、加设减振垫、设置隔声间、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同时采取绿化、隔声等措施。 | 本项目厂界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东、西、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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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次技改项目新增的B1车间及污水收集池、B3车间东侧硫酸储罐新增重点防渗措施,其他区域均依托现有防治分区,不发生变化。建设单位按照规范和要求已经对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运送管线、危险废物存放库、罐区等区域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通过规范生产操作,加强原辅材料、固体废物和污水排放、收集和运送的管理,对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严格有效的防渗措施,并设置监测井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现有监测井一致,不发生变化),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显著的不利影响。 | 厂区内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地下水导则》表7要求执行。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和膏区、配酸区、加酸区、充电区、危废暂存库等)按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技术要求建设;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其他生产车间的工作区、污水集水井、污水收集运送管线、污水处理站、污水事故池等)按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技术要求建设。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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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污水处理站含铅污泥回用于铸板添加剂,废极板回用于铸板工序,废铅蓄电池废酸回收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余危废如铅渣及收尘(铸板、除尘器收尘)、铅泥(和膏涂片)、废铅蓄电池、废劳保用品、连铸连轧线废乳化液、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布袋、废气处理装置废填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膜材料、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等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确保所有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妥善处置. | 各类危险废物均依托现有工程已建成的1240m2危废临时贮存场所,暂存后均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按照不同的类别和性质,分别存放于专门的容器中。各类危废按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要求和规范,临时贮存于容器内放置库房中,及时由外委处理单位运走。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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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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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管理。提高全厂环保意识,建立和健全环保管理网络及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管护。你公司应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 加强日常管理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本项目可依托原有工程项目的700m3应急事故池,企业能确保应急事故池保持常空状态,事故废水能自流进入,事故废水不外排;项目设置两座初期雨水池,分别为700m3、850m3,企业加强管理,禁止初级雨水、各类生产废水和事故废水进入周边水体。企业已根据项目内容及时编制全厂环境应急预案,完成备案(备案号:340822-2024-052-H),配备了相应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开展了应急培训和演练。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纳入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