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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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废水采用pH调节+气浮+混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依托万德产业园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排入舒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生产废水采用pH调节混凝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依托万德产业园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排入舒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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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H调节+气浮+混凝沉淀,隔油池+化粪池,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反向脉冲式滤芯回收系统+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水帘柜+干式过滤器,油烟净化器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及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34/4812.6-2024);颗粒物有组织排及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浓度限值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pH调节+气浮+混凝沉淀,隔油池+化粪池,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反向脉冲式滤芯回收系统+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水帘柜+干式过滤器,油烟净化器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3.9mg/m3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4.91mg/m3满足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34/4812.6-2024)中有组织废气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2.45mg/m3满足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34/4812.6-2024)中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值为1.70mg/m3及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高值为254μg/m3,均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无组织废气浓度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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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安装减振消声设施;厂房吸声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 设备安装减振消声设施;厂房吸声隔声;距离衰减 | 昼间噪声检测最高值58.8dB,夜间噪声检测最高值49.2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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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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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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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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