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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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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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性炭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 本项目无有组织废气,检测和实验室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换风系统和通风橱收集,通过活性炭设施处理后,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经侧墙排气口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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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减震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通过一定的隔声、减振措施及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可使厂界处昼间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本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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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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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过程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同时应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 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危废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贮存、转移、运输及处置。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新虹产业园统一处理。 | 已落实 |
2 | 须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 已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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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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