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厂房中QS车间注塑废气处理设施(DA001)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目前企业单独设置注塑车间(2#车间、QS车间),8#厂房中QS车间产生的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1根排气筒(DA001),设计风量为8857~13021m3/h。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17-3.20mg/m3;苯乙烯排放浓度0.00075mg/m3;丙烯腈排放浓度0.1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269-354mg/m3。 |
达标 |
2 |
1#厂房东侧发泡车间发泡废气处理设施(DA002)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1#厂房东侧发泡车间产生的发泡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1根排气筒(DA002),设计风量为7200m3/h;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78-11.9mg/m3。 |
达标 |
3 |
2#厂房注塑废气处理设施(DA003、DA004)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2#车间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设置2根排气筒(2#厂房东北侧注塑废气排气筒为DA003,2#厂房西北侧注塑排气筒为DA004)排放,设计风量分别为28000~40000m3/h和35000~40000m3/h。 |
①DA00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18-2.39mg/m3;苯乙烯排放浓度0.00075mg/m3;丙烯腈排放浓度0.1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269-416mg/m3。②DA004: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72-2.62mg/m3;苯乙烯排放浓度0.00075mg/m3;丙烯腈排放浓度0.1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269-416mg/m3。 |
达标 |
4 |
4#厂房喷漆、丝印、移印废气处理设施(DA005~DA006)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目前企业单独设置喷漆、丝印、移印车间,4#厂房二层1#自动涂装线、2#半自动喷漆线、丝印机、丝印烘道、移印机等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带脱附功能及RCO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车间外20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1根排气筒(4#厂房东北侧DA005),设计风量为30000m3/h;3#自动喷漆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带脱附功能及RCO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车间外2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1根排气筒(4#厂房东南侧DA006),设计风量为45000m3/h。 |
①DA005: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5.0-17.6mg/m3;乙酸乙酯排放浓度0.320-4.33mg/m3;乙酸丁酯排放浓度0.030-0.486mg/m3;间/对-二甲苯排放浓度0.170-0.574mg/m3;邻-二甲苯排放浓度0.036-0.232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549-724mg/m3。 ②DA006: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5-3.9mg/m3;乙酸乙酯排放浓度0.424-0.849mg/m3;乙酸丁酯排放浓度0.026-8..65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269-724mg/m3。 |
达标 |
5 |
4#厂房水性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DA007)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4#厂房一层水性漆涂装线喷漆有机废气经水喷淋+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车间外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1根排气筒(DA007),设计风量为42480m3/h。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83-5.75mg/m3 |
达标 |
6 |
4#厂房喷塑烘道废气处理设施(DA008)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目前企业在2条喷塑流水线烘道进出口分别设置集气罩,将塑粉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车间外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设置1根排气筒(DA008),设计风量为5712~10562m3/h。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10-6.87mg/m3 |
达标 |
7 |
4#厂房喷塑粉尘废气处理设施(DA009、DA010)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目前企业2条喷塑流水线单独设置喷塑车间,1#喷塑流水线喷塑粉尘收集后分别经喷台自带一级纤维滤芯过滤+旋风+二级玻璃纤维滤芯过滤后于车间外17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1根排气筒(DA009),设计风量为20000~30000m3/h;2#喷塑流水线喷塑粉尘收集后分别经二级玻璃纤维滤芯过滤除尘后于车间外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1根排气筒(DA010),设计风量为25000~31000m3/h。 |
①DA009:颗粒物排放浓度1.2-2.0mg/m3;②DA010:颗粒物排放浓度1.4-3.3mg/m3。 |
达标 |
8 |
4#厂房西南角铝切割粉尘处理设施(DA011)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环评报告中未对4#厂房一层西南角铝块切割车间切割粉尘提出防治措施,目前企业将铝块切割粉尘收集后于车间外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1根排气筒(DA011),设计风量为1100m3/h。 |
颗粒物排放浓度0.5mg/m3 |
达标 |
9 |
6#厂房抛光和喷砂粉尘处理设施(DA0013A、DA013B、DA0014)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目前企业所有的抛光、喷砂工序均集中在6#厂房内,厂房内单独设置自动抛光车间,自动抛光机抛光接触点处先采用喷洒雾状水抑尘,抛光粉尘经集气收集后分别经喷淋塔除尘后于车间外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设置2根排气筒(6#厂房东北侧DA013A和DA013B)排放,设计风量分别为22000-33000m3/h和26170~35067m3/h;手工抛光和喷砂车间亦单独设置,手工抛光在水帘式抛光台内进行,喷砂工艺采用全封闭喷砂机,喷砂粉尘先经布袋除尘后,再汇同抛光粉尘一同经喷淋塔除尘后于车间外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设置1根排气筒(6#厂房东南侧DA014),设计风量为30000~40000m3/h。 |
①DA013A:颗粒物排放浓度0.5-1.5mg/m3;②DA013B:颗粒物排放浓度0.5-1.5mg/m3;③DA014:颗粒物排放浓度2.1-6.1mg/m3。 |
达标 |
10 |
企业燃天然气废气排气筒(DA015~DA020) |
《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目前企业1#车间东南侧发泡线燃天然气污染物收集后于车间外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1根排气筒(DA015);1条溶剂型喷漆线和1条水性喷涂线燃天然气污染物统一集气后通过车间外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1根排气筒(DA016);2条喷塑流水线燃天然气污染物统一集气后通过车间外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2根排气筒(DA017和DA018);5#厂房3台超声波清洗机燃天然气污染物统一集气后通过车间外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1根排气筒(DA019);6#厂房3台超声波清洗机燃天然气污染物统一集气后通过车间外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1根排气筒(DA020)。 |
①DA015:颗粒物排放浓度0.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5-1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4-46mg/m3;②DA016:颗粒物排放浓度0.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5mg/m3;③DA017:颗粒物排放浓度0.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mg/m3;④DA018:颗粒物排放浓度0.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5-7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5-14mg/m3。⑤DA019:颗粒物排放浓度0.5-1.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5mg/m3;⑥DA020:颗粒物排放浓度0.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5mg/m3。 |
达标 |
11 |
9#办公楼顶部食堂油烟废气处理设施(DA021)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目前企业将油烟废气收集并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烟道至屋顶排气筒(DA021)排放。 |
油烟排放浓度0.4-1.5mg/m3 |
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