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项目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边沟排放附近水体,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汊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 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总排口pH值、COD、BOD5、SS和动植物油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氨氮检测结果符合汊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切割粉尘-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2套)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项目设2台切割机,切割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 在2024年4月22日至4月23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切割废气排气筒DA004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1.1mg/m3、1.2mg/m3、1.2mg/m3、1.2mg/m3、1.4mg/m3、1.2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3.92×10-3kg/h、4.29×10-3kg/h、4.02×10-3kg/h、4.32×10-3kg/h、5.03×10-3kg/h、4.32×10-3kg/h;项目2#切割废气排气筒DA004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1.1mg/m3、2.1mg/m3、1.7mg/m3、1.7mg/m3、2.4mg/m3、1.2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8.70×10-3kg/h、1.72×10-2kg/h、1.35×10-2kg/h、1.39×10-2kg/h、1.97×10-2kg/h、9.83×10-3kg/h; | 达标 |
2 | 砂光粉尘-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砂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在2024年7月17日至7月18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砂光废气排气筒DA006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14.7mg/m3、20.5mg/m3、15.1mg/m3、17.9mg/m3、13.4mg/m3、18.1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12kg/h、0.16kg/h、0.12kg/h、0.15kg/h、6.73×10-2kg/h、0.16kg/h | 达标 |
3 | 砂光雕刻粉尘-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砂光雕刻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雕刻废气排气筒DA003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1.3mg/m3、1.5mg/m3、1.6mg/m3、1.9mg/m3、1.7mg/m3、2.1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2.82×10-3kg/h、3.46×10-3kg/h、3.83×10-3kg/h、4.65×10-3kg/h、4.68×10-3kg/h、4.87×10-3kg/h | 达标 |
4 | 涂胶、喷白、烘干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项目设喷白-烘干生产线1条,由电加热,喷白-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涂布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在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涂胶、喷白、烘干废气排气筒DA004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1.8mg/m3、21.3mg/m3、21.6mg/m3、7.5mg/m3、3.6mg/m3、18.3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172kg/h、0.164kg/h、3.25×10-2kg/h、3.01×10-2kg/h、3.08×10-2kg/h、0.166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1.00mg/m3、0.96mg/m3、0.96mg/m3、0.98mg/m3、0.92mg/m3、0.85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7.89×10-3kg/h、7.38×10-3kg/h、7.39×10-3、7.66×10-3kg/h、7.39×10-3kg/h、6.86×10-3kg/h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机、砂光机、冲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房房隔声、设备减震的方式降低噪声的影响。 | 在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4个监测点位两天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硅酸钙板边角料、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废乳胶漆桶、废白乳胶桶、化粪池污泥、化粪池污泥、废油脂、生活垃圾。硅酸钙板边角料、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由物资部门进行回收;废乳胶漆桶及废白乳胶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化粪池污泥、食堂废水隔油池收集到的废油脂、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切割、砂光和冲压过程中产生的硅酸钙板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胶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切割、砂光和冲压过程中产生的硅酸钙板边角料有物资部门进行回收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乳胶漆桶、废白乳胶桶和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杜绝事故性排放。 | 本单位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41122-2024-029-L;配备应急物资,设置应急组织机构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