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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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 落实了《报告书》及批复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规范设置了废水排放口,厂区管网明管设置。初期雨水收集进入C区1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管沟收集排入园区市政雨水管网。工艺废水经C区1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外排水混合经专用污水明管输送至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来安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再接入来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废水总排口建设废水在线监控系统1套,实现了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等参数的在线监测。经监测项目废水排放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C区1车间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69mg/L、50mg/L、甲苯未检出,均符合来安化工集中区污水厂接管标准。C区1车间污水处理站对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甲苯的去除率分别为99.2%、51.4%、94.6%。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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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套“双层静电捕集+过滤器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1根22m排气筒;1套“二级水洗+活性炭吸附;1根15m排气筒 | 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表1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中标准。 | 落实了《报告书》及批复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气实行了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优先采用了冷凝回收等技术进行回收利用。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了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提高了废气收集效率,严格了控制无组织排放,定期开展泄漏检测工作,按规范要求设置了废气排放口。项目香料车间沥青间废气(硬沥青(甲基麦芽酚线)冷却废气、水吸收废气)负压收集经1套“双层静电捕集+过滤器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2m排气筒(DA079)排放。乙基车间升华废气(离心废气)负压收集经1套“二级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依托B区现有香料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76)排放。乙基一车间沥青间废气(硬沥青(乙基麦芽酚线)冷却废气、水吸收废气)负压收集经1套“双层静电捕集+过滤器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86)排放。香料车间离心废气(离心废气)负压收集经1套“二级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B区现有乙基一氯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22m排气筒(DA085)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定期进行LADR检测与修复、厂区绿化等措施。经监测项目废气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升华精馏残渣回收再利用项目香料车间沥青间废气(硬沥青(甲基麦芽酚线)冷却废气、水吸收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2×10-2kg/h;沥青烟最大排放浓度为7.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45×10-2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5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58×10-3kg/h;甲苯、苯并[a]芘均未检出,均符合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乙基一车间沥青间废气(硬沥青(乙基麦芽酚线)冷却废气、水吸收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3×10-2kg/h;沥青烟最大排放浓度为6.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64×10-2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4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84×10-3kg/h;甲苯、苯并[a]芘均未检出,均符合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乙基车间升华废气(离心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5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46×10-3kg/h;甲苯未检出,均符合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香料车间离心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6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34×10-4kg/h;甲苯未检出,均符合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香料车间沥青间废气(硬沥青(甲基麦芽酚线)冷却废气、水吸收废气)处理设施对颗粒物、沥青烟、非甲烷总烃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41.9%、26.6%、90.4%。乙基一车间沥青间废气(硬沥青(乙基麦芽酚线)冷却废气、水吸收废气)处理设施对颗粒物、沥青烟、非甲烷总烃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88.1%、62.6%、97.4%。验收监测期间,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控浓度分别为0.393mg/m3、0.44mg/m3,甲苯、苯并[a]芘未检出,均符合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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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基础固定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落实了《报告书》及批复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主要噪声源有各类泵、风机等辅助设备设施,最大声级为80dB(A)。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基础固定等降噪措施。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昼间厂界环境噪声范围在57~61dB(A),夜间厂界环境噪声范围在52~5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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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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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相关规定。废活性炭及废焦油统一收集暂存A区危废库后送至公司危废处置中心处置。此项目仅处置本公司甲、乙基麦芽酚项目产生的升华精馏残渣,不处置其他公司危险废物。项目投产运行后应对硬沥青产品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在满足《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5.2条款要求下,可作为产品进行外售,若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控。建立产品硬沥青外售台账和出厂检验监测制度。 | 落实了《报告书》及批复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了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及废焦油统一收集暂存A区危废库后送至公司危废处置中心处置。本项目建成后仅处置本公司甲、乙基麦芽酚项目产生的升华精馏残渣,不处置其他公司危险废物。项目投产运行后将对硬沥青产品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在未鉴别前硬沥青按危废管理,送公司危废处置中心焚烧处理。项目危废委托A厂区1座1500m2危废库暂存。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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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报告书》要求,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装置区外100m,在现有项目防护距离(B、C厂界外400m)范围内。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装置区外100m。经现场勘察,环境防护距离在现有项目防护距离(B、C厂界外400m)范围内,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环境防护距离满足要求。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建立了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及时公开了相关环境管理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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