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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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油池、化粪池 | 项目排放的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汊涧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排入汊涧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汊涧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二级活性炭 | 污水排放口两日pH值范围7.2-7.6,COD均值25mg/L、25mg/L,BOD5均值6.3mg/L、6.4mg/L,SS均值16mg/L、26mg/L,氨氮均值17.5mg/L、21.9mg/L,动植物油0.39mg/L、0.37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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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级活性炭 | 压盖过程中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印刷过程中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行业》(DB34/4812.4-2024)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两者取严;印刷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行业》(DB34/4812.4-2024)中表3限值,压盖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4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两者取严;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排放限值要求;液化气燃烧过程产生的燃料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二级活性炭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两日的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值分别为1.73mg/m3、1.78mg/m3,监测结果均低于4.0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浓度限值;颗粒物两日的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171mg/m3、0.174mg/m3,监测结果均低于1.0mg/m3;SO2两日的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017mg/m3、0.018mg/m3,监测结果均低于0.4mg/m3;NOx两日的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015mg/m3、0.017mg/m3,监测结果均低于0.1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两日的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值分别为1.38mg/m3、1.49mg/m3,监测结果均低于20mg/m3,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行业》(DB34/4812.4-2024)中表3限值。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在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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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减振垫、消声、隔音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加减振垫、消声、隔音设施。 | 正常监测,昼夜,2天×1次/天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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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位置 划分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非污染防治区的三类防治区域。 重点防渗区为: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 一般防渗区为:其他生产和储存区域。 非污染防治区:生活办公区和绿化区域等。 | 根据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位置 划分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非污染防治区的三类防治区域。 重点防渗区为: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 一般防渗区为:其他生产和储存区域。 非污染防治区:生活办公区和绿化区域等。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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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检测/切环产生的次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含油墨、乙醇、润滑油等化学品))全部收集后全部外卖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废包装盒、桶、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检测/切环产生的次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含油墨、乙醇、润滑油等化学品))全部收集后全部外卖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废包装盒、桶、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手套等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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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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