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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师团场城镇基础设施69团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第四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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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62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第四师团场城镇基础设施69团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
项目类别:
D电力_热力_燃气及水生产 - 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D462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项目地址:
69 团场西北部350m 处
项目总投资:
988.56 万
项目环保投资:
958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师市环发〔2021〕43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1-08-23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654002328826930C
验收开始日期:
2023-12-29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1-29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54002328826930C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219040818_10、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909190309759_第四师团场城镇基础设施69团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gongshi.qsyhbgj.com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1-11-01
营业单位代码:
11990400MB1E34301R
营业单位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95
行业名称: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最终行业代码:
D4620
最终行业名称: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厂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表1 一级A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表1 一级A标准 表2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表1基本控制项及限值(非限制性绿地) 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氨氮、总磷、总氮、色度、悬浮物、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阴离子活性剂、动植物油、石油类、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总砷六价铬、总铅日均值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以及表2限值要求;嗅、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余氯、氯化物、蛔虫卵数、粪大肠菌群日均值浓度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表1基本控制项及限值(非限制性绿地)。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复合离子除臭装置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硫化氢:0.33kg/h;氨:4.9kg/h) 本项目臭气经复合离子除臭装置处理 臭气浓度(无量纲)小于10;硫化氢排放速率:/kg/h(硫化氢浓度未达到检出限);氨:0.0111kg/h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泥脱水机、污水泵、污泥泵、反冲洗水泵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噪声污染治理措施:①选用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设备,项目配备节能、安全可靠、噪声低的设备;②本项目高噪声设备安置于设备间内;③污水处理站及周边绿化,绿化面积2960m2;④鼓风机入口安装消声器,鼓风机加防声罩,噪声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方式降噪。 项目厂界四周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噪声值范围为48~50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38~42dB(A)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途径主要有:污水通过构筑物、污水管等渗透,或管理不善,有跑、冒、滴、漏现象而污染地下水。为减轻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从源头控制,分区防治等方面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 a.一般防渗区:污水处理设施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不低于 1.5m 厚、渗透系数不高于 1.0×10 -7cm/s 的等效黏土防渗层。 b.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主要收集在线监测废液,位置位于厂区服务用房的库房内,占地面积10m2,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c.非防渗区:主要包括厂区绿化区。 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途径主要有:污水通过构筑物、污水管等渗透,或管理不善,有跑、冒、滴、漏现象而污染地下水。为减轻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从源头控制,分区防治等方面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 a.一般防渗区:污水处理设施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 1.5m 厚、渗透系数不高于 1.0×10 -7cm/s 的等效黏土防渗层。 b.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主要收集在线监测废液,占地面积9m2,混凝土厚30cm(渗透系数≤10-7cm/s)。 c.非防渗区:主要包括厂区绿化区。
2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格栅栅渣、沉砂、脱水污泥、废活性炭。 (1)格栅栅渣:格栅栅渣为一般固废,格栅栅渣主要为塑料类、废纸团块、布料、砂粒及生活垃圾,栅渣产生量为18.98t/a,暂存生活垃圾池内,定期清运69团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2)脱水污泥:本项目主要处理城镇生活污染源产生的生活污水,因此废水中不含重金属,污泥经机械脱水,含水率降至60%以下后,于污泥暂存间内暂存,定期送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现场不得晾晒。脱水污泥产生量为124.1t/a,定期清运69团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3)沉砂 本项目砂水分离器分离一定量的沉砂,主要含无机砂粒,沉砂产生量为15.4t/a。砂粒经砂水分子离子器分离后在垃圾桶内暂存,定期运至69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4)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4人,垃圾产生量0.84t/a,收集后暂存至垃生活垃圾船内,定期拉运至69团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5)废活性炭 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除臭设备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在设备使用期间将定期更换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收集,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068t/a,由厂家更换时进行回收。 (6)在线监测废液 本项目在线监测装置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液,年产生量约0.05t,项目在线监测废液为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代码为 900-047-49,在线监测废液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格栅栅渣、沉砂、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废紫外线消毒灯管。 (1)格栅栅渣:格栅栅渣为一般固废,格栅栅渣主要为塑料类、废纸团块、布料、砂粒及生活垃圾,栅渣产生量为15.63t/a,格栅机捞出渣,经螺旋机或皮运机转运到垃圾桶内暂存,定期运至69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2)脱水污泥:本项目主要处理城镇生活污染源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中不含重金属,脱水污泥(含水率60%以下)产生量为85.61t/a,于污泥暂存间内暂存,定期清运69团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3)沉砂 本项目砂水分离器分离一定量的沉砂,主要含无机砂粒,沉砂产生量为11.32t/a。砂粒经砂水分子离子器分离后在垃圾桶内暂存,定期运至69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4)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3人,垃圾产生量0.62t/a,收集后暂存至生活垃圾船内,定期拉运至69团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5)废活性炭 本项目采用复合离子除臭装置(紫外线灯管+活性炭)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在设备使用期间将定期更换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收集,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115t/a,定期交由新疆鑫鸿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6)废紫外线消毒灯管 本项目采用复合离子除臭装置(紫外灯管+活性炭)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在设备使用期间将定期更换紫外灯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更换下来的废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29,代码为 900-023-29,废紫外线灯管产生量为0.025t/a,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新疆鑫鸿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7)在线监测废液 本项目在线监测装置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液,年产生量约0.2t,项目在线监测废液为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代码为900-047-49,在线监测废液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新疆鑫鸿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格栅栅渣、沉砂、脱水污泥、废活性炭。 (1)格栅栅渣:格栅栅渣为一般固废,格栅栅渣主要为塑料类、废纸团块、布料、砂粒及生活垃圾,栅渣产生量为18.98t/a,暂存生活垃圾池内,定期清运69团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2)脱水污泥:本项目主要处理城镇生活污染源产生的生活污水,因此废水中不含重金属,污泥经机械脱水,含水率降至60%以下后,于污泥暂存间内暂存,定期送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现场不得晾晒。脱水污泥产生量为124.1t/a,定期清运69团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3)沉砂 本项目砂水分离器分离一定量的沉砂,主要含无机砂粒,沉砂产生量为15.4t/a。砂粒经砂水分子离子器分离后在垃圾桶内暂存,定期运至69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4)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4人,垃圾产生量0.84t/a,收集后暂存至垃生活垃圾船内,定期拉运至69团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5)废活性炭 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除臭设备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在设备使用期间将定期更换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收集,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068t/a,由厂家更换时进行回收。 (6)在线监测废液 本项目在线监测装置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液,年产生量约0.05t,项目在线监测废液为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代码为 900-047-49,在线监测废液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格栅栅渣、沉砂、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废紫外线消毒灯管。 (1)格栅栅渣:格栅栅渣为一般固废,格栅栅渣主要为塑料类、废纸团块、布料、砂粒及生活垃圾,栅渣产生量为15.63t/a,格栅机捞出渣,经螺旋机或皮运机转运到垃圾桶内暂存,定期运至69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2)脱水污泥:本项目主要处理城镇生活污染源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中不含重金属,脱水污泥(含水率60%以下)产生量为85.61t/a,于污泥暂存间内暂存,定期清运69团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3)沉砂 本项目砂水分离器分离一定量的沉砂,主要含无机砂粒,沉砂产生量为11.32t/a。砂粒经砂水分子离子器分离后在垃圾桶内暂存,定期运至69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4)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3人,垃圾产生量0.62t/a,收集后暂存至生活垃圾船内,定期拉运至69团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5)废活性炭 本项目采用复合离子除臭装置(紫外线灯管+活性炭)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在设备使用期间将定期更换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收集,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115t/a,定期交由新疆鑫鸿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6)废紫外线消毒灯管 本项目采用复合离子除臭装置(紫外灯管+活性炭)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在设备使用期间将定期更换紫外灯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更换下来的废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29,代码为 900-023-29,废紫外线灯管产生量为0.025t/a,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新疆鑫鸿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7)在线监测废液 本项目在线监测装置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液,年产生量约0.2t,项目在线监测废液为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代码为900-047-49,在线监测废液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新疆鑫鸿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绿化面积 绿化面积2960m2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事故池 2 座,由原有氧化塘改造,每座2500m3 已落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业:D462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第四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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