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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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300m3/d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以及表2限值要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表1基本控制项及限值(非限制性绿地) | 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300m3/d | 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氨氮、总磷、总氮、色度、悬浮物、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阴离子活性剂、动植物油、石油类、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总砷六价铬、总铅日均值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以及表2限值要求;嗅、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余氯、氯化物、蛔虫卵数、粪大肠菌群日均值浓度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表1基本控制项及限值(非限制性绿地)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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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复合离子除臭装置(紫外线催化+活性炭吸附)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硫化氢:0.33kg/h;氨:4.9kg/h) | 复合离子除臭装置(紫外线催化+活性炭吸附) | 本项目臭气经复合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废气中臭气浓度(无量纲)小于10;硫化氢排放速率:/kg/h(硫化氢浓度未达到检出限2×10-4mg/m3);氨:0.0153kg/h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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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选用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设备,项目配备节能、安全可靠、噪声低的设备;②本项目高噪声设备安置于设备间内;③污水处理站及周边绿化,绿化面积2765m2;④鼓风机入口安装消声器,鼓风机加防声罩,噪声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方式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①选用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的设备,项目配备节能、安全可靠、噪声低的设备;②本项目高噪声设备安置于设备间内;③污水处理站及周边绿化,绿化面积2765m2;④鼓风机入口安装消声器,鼓风机加防声罩,噪声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方式降噪。 | 项目厂界四周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噪声值范围为41~55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0~47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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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途径主要有:污水通过构筑物、污水管等渗透,或管理不善,有跑、冒、滴、漏现象而污染地下水。为减轻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从源头控制,分区防治等方面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 a.一般防渗区:是指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区域,主要包括厂区道路、风机房、配电室和服务用房等。拟采取措施为: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防渗混凝土(厚度100mm)进行硬化,渗透系数达到K≤1×10-7cm/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 b.重点防渗区:是指位于地下或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包括拟建设施:格栅井、曝气调节池、絮凝池、生化反应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厂区污水管道等。拟采取措施为:格栅井、曝气调节池、絮凝池、生化反应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出水在线检测室、出水检测明渠、出水电磁流量计井、消毒渠道以及厂区污水管道等构筑物,采取150mm混凝土+HDPE膜防渗结构(厚度1.5mm),使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 危废暂存间主要收集在线监测废液,位置位于厂区服务用房的库房内,占地面积10m2,拟采取P8等级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50mm)+HDPE膜(厚度不小于1.5mm)+防渗托盘的防渗结构,使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渗透系数 K≤1×10-10cm/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新建污水管道采用防渗混凝土铺底,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 c.非防渗区:主要包括厂区绿化区。 | 分区防渗措施: a.本项目构筑物及输水管道均采用工艺先进、防渗系数高的材料,污水储存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防渗,污水处理装置整体建设均高于地下水潜水层 b.分区防渗措施 重点防治污染区:格栅井、曝气调节池、絮凝池、生化反应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厂区污水管道等。已采取措施为:格栅井、曝气调节池、絮凝池、生化反应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出水在线检测室、出水检测明渠、出水电磁流量计井、消毒渠道以及厂区污水管道等构筑物,采取150mm混凝土+HDPE膜防渗结构(厚度1.5mm),使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 一般污染防治区:厂区道路、风机房、配电室和服务用房等。已采取措施为: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防渗混凝土(厚度100mm)进行硬化,渗透系数达到K≤1×10-7cm/s | |
2 |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格栅栅渣、沉砂、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 环评内容: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格栅栅渣、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 (1)格栅栅渣:格栅栅渣为一般固废,格栅栅渣主要为塑料类、废纸团块、布料、砂粒及生活垃圾,栅渣产生量为0.065m3/d,23.73m3/a,格栅机捞出渣,经螺旋机或皮运机转运到垃圾桶内暂存,定期运至63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2)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4人,垃圾产生量0.5kg/d,0.84t/a,收集后暂存至垃生活垃圾船内,定期拉运至63团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3)脱水污泥:本项目主要处理城镇生活污染源产生的生活污水,因此废水中不含重金属,污泥经机械脱水,含水率降至60%以下后,于污泥暂存间内暂存,定期送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现场不得晾晒。剩余污泥为一般固废,脱水污泥产生量为0.442t/d,161.33t/a,定期清运63团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4)废活性炭 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除臭设备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在设备使用期间将定期更换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收集,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082t/a,由厂家更换时进行回收。 (6)在线监测废液 本项目在线监测装置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液,年产生量约0.06t,项目在线监测废液为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代码为 900-047-49,在线监测废液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格栅栅渣、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废紫外线灯管。 (1)格栅栅渣:格栅栅渣为一般固废,格栅栅渣主要为塑料类、废纸团块、布料、砂粒及生活垃圾,栅渣产生量为18.6t/a,格栅机捞出渣,经螺旋机或皮运机转运到垃圾桶内暂存,定期交由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绿城水务分公司转运处置。 (2)脱水污泥:本项目主要处理城镇生活污染源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中不含重金属,污泥为一般固废,脱水污泥(含水率60%以下)产生量为0.31t/d,113.15t/a,于污泥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绿城水务分公司转运处置。 (3)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3人,垃圾产生量0.9t/a,收集后暂存至生活垃圾船内,定期交由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绿城水务分公司转运处置。 (4)废活性炭 本项目采用复合离子除臭装置(紫外灯管+活性炭)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在设备使用期间将定期更换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收集,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115t/a,定期交由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绿城水务分公司转运处置。 (5)废紫外线消毒灯管 本项目采用复合离子除臭装置(紫外灯管+活性炭)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在设备使用期间将定期更换紫外灯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更换下来的废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29,代码为 900-023-29,废紫外线灯管产生量为0.025t/a,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绿城水务分公司转运处置。 (6)在线监测废液 本项目在线监测装置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液,年产生量约0.2t,项目在线监测废液为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代码为900-047-49,在线监测废液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绿城水务分公司转运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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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格栅栅渣、沉砂、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 环评内容: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格栅栅渣、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 (1)格栅栅渣:格栅栅渣为一般固废,格栅栅渣主要为塑料类、废纸团块、布料、砂粒及生活垃圾,栅渣产生量为0.065m3/d,23.73m3/a,格栅机捞出渣,经螺旋机或皮运机转运到垃圾桶内暂存,定期运至63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2)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4人,垃圾产生量0.5kg/d,0.84t/a,收集后暂存至垃生活垃圾船内,定期拉运至63团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3)脱水污泥:本项目主要处理城镇生活污染源产生的生活污水,因此废水中不含重金属,污泥经机械脱水,含水率降至60%以下后,于污泥暂存间内暂存,定期送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现场不得晾晒。剩余污泥为一般固废,脱水污泥产生量为0.442t/d,161.33t/a,定期清运63团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4)废活性炭 本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除臭设备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在设备使用期间将定期更换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收集,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082t/a,由厂家更换时进行回收。 (6)在线监测废液 本项目在线监测装置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液,年产生量约0.06t,项目在线监测废液为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代码为 900-047-49,在线监测废液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格栅栅渣、脱水污泥、废活性炭、在线监测废液、废紫外线灯管。 (1)格栅栅渣:格栅栅渣为一般固废,格栅栅渣主要为塑料类、废纸团块、布料、砂粒及生活垃圾,栅渣产生量为18.6t/a,格栅机捞出渣,经螺旋机或皮运机转运到垃圾桶内暂存,定期交由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绿城水务分公司转运处置。 (2)脱水污泥:本项目主要处理城镇生活污染源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水中不含重金属,污泥为一般固废,脱水污泥(含水率60%以下)产生量为0.31t/d,113.15t/a,于污泥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绿城水务分公司转运处置。 (3)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3人,垃圾产生量0.9t/a,收集后暂存至生活垃圾船内,定期交由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绿城水务分公司转运处置。 (4)废活性炭 本项目采用复合离子除臭装置(紫外灯管+活性炭)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在设备使用期间将定期更换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收集,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115t/a,定期交由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绿城水务分公司转运处置。 (5)废紫外线消毒灯管 本项目采用复合离子除臭装置(紫外灯管+活性炭)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在设备使用期间将定期更换紫外灯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更换下来的废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29,代码为 900-023-29,废紫外线灯管产生量为0.025t/a,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绿城水务分公司转运处置。 (6)在线监测废液 本项目在线监测装置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液,年产生量约0.2t,项目在线监测废液为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代码为900-047-49,在线监测废液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新疆可克达拉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绿城水务分公司转运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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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绿化 | 厂区绿化面积2765m2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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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事故池 | 2座事故池,容积1.5万m3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