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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万台/套汽车内外饰(含座椅)和年产24万台套汽车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湖北省 - 荆门市 - 掇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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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张正杰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李建军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12万台/套汽车内外饰(含座椅)和年产24万台套汽车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36汽车制造业 - 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项目地址:
至信大道汽车零部件产业园2-2888号
项目总投资:
54681.88 万
项目环保投资:
3007.685 万
环评审批编号:
荆环审〔2022〕88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2-11-29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420804MA49M9F88N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8-29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9-27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420802MA48PJGR2C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929092529516_4诺博汽车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929092529956_1诺博汽车零部件(荆门)有限公司年产12万台套汽车内外饰(含座椅)和年产24万台套汽车橡胶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hplsx.com/portal.php?mod=view&aid=149
调试开始日期:
2023-12-22
调试结束日期:
2024-06-06
竣工日期:
2023-12-15
营业单位代码:
91420804MA49N01124
营业单位名称:
诺博汽车零部件(荆门)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71
行业名称:
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最终行业代码:
C3670
最终行业名称: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团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南厂生活废水经南厂化粪池处理后由南厂生活污水排口进市政管网排至团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新埠河。 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监测结果:pH值的排放浓度为7.5-8.2;动植物油的排放浓度为0.06Lmg/L;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浓度为55-5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排放浓度为18.3-18.9mg/L;氨氮的排放浓度为6.81-9.42mg/L;悬浮物的排放浓度为24mg/L;总磷的排放浓度为0.05-0.06mg/L;总氮的排放浓度为17.5-18.6mg/L。 达标
2 长城整车污水处理站 《团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项目厂区被尚义路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北厂生产废水来自北厂外饰车间涂装线零部件清洗废水、涂装线喷涂漆雾处理废水、配套纯水制备系统排放浓水,北厂外饰车间废水依托长城整车污水处理站处理,脱脂废液至涂装废液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同脱脂废水、洗衣及清扫废水、洗衣及清扫废水、涂装喷淋废水至涂装废水预处理系统(混凝沉淀工艺)再经生化处理系统(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同涂装喷淋废水、涂装喷淋废水由长城整车厂区西部工业污水总排口经市政工业污水管网排至团林污水处理厂。 项目北厂生活办公废水依托长城整车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长城整车厂区西部污水排放口外排至团林污水处理厂。 项目南厂橡胶车间废水主要为泡胶池里面的水性隔离剂,每月一换,换下的废水由吨桶收集,置于厂房外东北角,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南厂内饰车间门板手喷线喷枪清洗水和南厂内饰车间植绒线喷枪放置废水用桶盛装作为危废,当收集桶满后暂存于南厂临时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理。南厂生产废水由多介质过滤器预处理后暂存于水切污水池,再由厂区罐车定期运至长城整车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运至北厂外饰车间同涂装线废水依托长城整车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团林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纳管标准相关要求。经团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新埠河。 根据长城整车污水处理站的监测报告,满足纳管标准的要求。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A0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北厂外饰车间注塑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21米排气筒DA001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满足要求 达标
2 DA00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南厂内饰车间注塑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高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满足要求 达标
3 DA003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南厂座椅车间焊接废气中颗粒物与发泡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经催化燃烧(RCO)+活性炭吸附后通过高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 验收监测满足要求 达标
4 DA00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南厂座椅车间粘接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经滤筒除尘器后通过高17米排气筒DA005排放 验收监测满足要求 达标
5 DA006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北厂座椅车间发泡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经催化燃烧(RCO)+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21米排气筒DA006排放; 验收监测满足要求 达标
6 DA007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南厂橡胶车间废气中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15米排气筒DA007排放 验收监测满足要求 达标
7 DA008 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 北厂外饰车间涂装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RT0+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27米排气筒DA008排放; 验收监测满足要求 达标
8 DA009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 南厂内饰车间植绒生产线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高15米排气筒DA009排放 验收监测满足要求 达标
9 DA010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南厂内饰车间门板手喷生产线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经活性炭箱处理后通过高15米排气筒DA010排放 验收监测满足要求 达标
10 DA011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2/1539-2019)。 北厂外饰车间涂装线漆渣沉淀池废气中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经活性炭箱处理后经高15米排气筒DA011排放 验收监测满足要求 达标
11 DA012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标准限值 北厂外饰车间涂装线清漆固化炉燃气1#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高17米排气筒DA012直排 验收监测满足要求 达标
12 DA013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标准限值 北厂外饰车间涂装线清漆固化炉燃气2#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高17米排气筒DA013直排 验收监测满足要求 达标
13 DA014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标准限值 北厂外饰车间涂装线水分烘干炉燃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高17米排气筒DA014直排 验收监测满足要求 达标
14 DA015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标准限值 北厂外饰车间涂装线返修烘干炉燃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高17米排气筒DA015直排 验收监测满足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器,冲压线全封闭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南厂厂界东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南厂厂界南、西、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线设备运行以及风机、各种泵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的一些机械传动设备,噪声源强约75~105dB(A),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器,冲压线全封闭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验收监测满足要求 达标
2 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器,冲压线全封闭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北厂厂界东、南、西、北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线设备运行以及风机、各种泵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的一些机械传动设备,噪声源强约75~105dB(A),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器,冲压线全封闭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验收监测满足要求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C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项目建成后,全厂固体废物产生量1083.489吨/年,其中危险废物413.189吨/年,一般固体废物670.3吨/年。危险废物主要有HW06(900-402-06)废溶剂型清洗溶剂(14.363吨/年),HW08(900-217-08)废润滑油(1.5吨/年),HW12(900-252-12)油漆渣(130.028吨/年)、打磨砂纸及废擦拭材料(2吨/年),HW49(900-041-49)废活性炭(237.08吨/年)、废过滤材料(1吨/年)、废油漆桶(8.5吨/年)、含油抹布及手套(2.2吨/年)、废蓄热陶瓷体(3吨/年)等,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等。 (1)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南厂、北厂分别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三防”措施,并设置标识标牌。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交回收公司综合利用。企业在委托第三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2)危险废物:本项目南厂、北厂产生的危险废物转运至精工联合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的危废间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渗、防腐等防治措施,并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危险废物间内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转运处置,转移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 (3)其他一般固废: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位于荆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三级。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危险废物、油漆、稀释剂、清洗溶剂等。主要危险单元为危险废物暂存库、储调漆间、原材料库。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火灾爆炸等引起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危险物质泄漏和厂区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引起污染物事故排放等。 项目设置“三级防控”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将事故状态下泄漏的物料、消防废水、污染雨水等均进行收集后进入厂区事故应急池内,做到不影响厂区外环境。经过分析,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①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地坪均进行了地面硬化,对厂房实行分区防渗,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防渗要求进行了防渗处理。项目于南厂再内饰与座椅车间之间建设238m3,并依托曼德(北厂园区内)80m3水池;北厂依托长城整车事故池。 ②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环形沟和集水槽,危废暂存区四面墙体、环形沟和集水槽做好防渗防漏处理。 ③化学品储存间:化学品储存间设置环形沟和集水槽,库房四面墙体、环形沟和集水槽做好防渗防漏处理。 ④警示标识:设置了物流名称和危险标识、风险事故应急撤离路线指示牌和风向标。 已落实

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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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硫轻质燃料油(汽油)2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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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生产与销售项目

湖北省 - 荆门市 - 掇刀区

诺博汽车零部件(荆门)有限公司

行业: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地区:湖北省 - 荆门市 - 掇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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