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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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哈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 |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及《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 | 哈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 | 哈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出口废水中所监测因子均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及《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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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井采出的井产物进行汇集、处理、输送至原油稳定装置的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流程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密闭混合输送工艺,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 | 本项目站场、井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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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设备采取减振方式,或者选择低噪声型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 各井场及站场厂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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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项目废水收集、处理、回注监督管理,严禁在项目区及周边向外环境排放废污水,严防废水、泄漏原油等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水质 | 项目施工期较短,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住在哈得作业区附近生活基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集中收集后委托轮台县青山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期拉运处理。 管线试压采用清洁水,试压完成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采出水随采出液输送至哈一联合站,经过分离后采出水通过站内管道进入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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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回填管沟及场地平整;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塔河南岸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内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塔河南岸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内垃圾填埋场填埋;油泥(砂)等危险废物须交具备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 本项目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管材边角料,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与建筑垃圾一并委托轮台县青山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拉运处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约为2t,施工队住在哈得作业区附近的生活基地,生活垃圾委托阿克苏银山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拉运处理。 施工过程中开挖回填管沟多余的土方沿管线铺设方向形成垄,作为管道上方土层自然沉降富裕量,剩余土方用于场地平整和临时施工场地恢复,无弃方。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落地油HW08 071-001-08,废防渗膜HW08 900-249-08均属于危险废物,目前暂未产生,产生后交由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拉运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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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根据现场调查及监理报告,本项目施工中,施工单位根据设计管线路由,未超出规划作业带施工,最大程度减少工程占地;工程施工临时占地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已经与主管部门办理了临时征地协议等相关手续并进行了补偿及施工后的生态恢复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动植物保护和防治水土流失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施工工程中未随意碾压其它固沙植被,减少了占地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及项目区域范围内水土流失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环评设计要求,采取严格界定施工活动范围、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施工车辆车辆对地表的碾压、未随意开设施工便道、选择植被生长稀疏地段进行作业等措施,减轻因施工作业对区域生态影响。 新铺设管线与已建输送管线及天然气、原油管线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在管线上方设置警示标志;管沟开挖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作业方式;多余土方用于作业带土地平整,未随意堆放。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评设计中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定期检查管道,如发生管道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及时做好井场、站场清理平整工作;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井场、站场、管线施工完毕,施工场地已经恢复和平整,管线两侧植被群落正在逐渐得到恢复。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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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哈得油气开发部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各站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本项目由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运营管理,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已制定《塔里木油田公司哈得油气开发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沙雅县分局备案,备案号:652924-2022-026,能够包含本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开展了应急演练。 项目未到退役期,届时应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根据周边区域环境条件恢复井场,确保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防止次生风险和污染。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