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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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出水依托哈一联合站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中指标后回注油层,不外排。 |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及《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 | 油田采出水依托哈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及《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有关标准后回注油层。 | 哈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出口废水中所监测因子均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及《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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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密闭集输工艺,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严格控制油气泄漏、对各井场、站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对管线定期巡检。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开采、集输采用全密闭集输流程,井口密封并设紧急切断阀。 | 本项目井场及计转站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污染因子硫化氢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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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取了低噪声设备,并对机泵类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取了低噪声设备,并对机泵类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 | 本项目井场及计转站厂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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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定期对固井质量进行检查,防止发生油水窜层等事故。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规定做好地面防渗,确保任何事故情况下未经处理的含油废水不外排。 | 建设单位定期对采油井的固井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固井质量合格,防止发生油水窜层等事故。 | |
2 | 施工过程中须做到填挖方平衡。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塔河南岸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内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施工期产生的机械设备废油和含油废弃物委托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运营期油泥(砂)、清管废渣、废润滑油、沾油废物、废防渗膜等危险废物委托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落地原油回收后拉运至哈一联卸油罐,进入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料首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塔河南岸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内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管线敷设完工后,土方回填至管沟,项目不产生集中弃土;施工期未产生含油危废;施工人员租住在项目地附近的井队,生活垃圾依托井队设施。运营期油泥(砂)、清管废渣和废防渗膜等危险废物(目前暂未产生),产生后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回收后的落地原油拉运至哈一联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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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过程中须做到填挖方平衡。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塔河南岸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内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施工期产生的机械设备废油和含油废弃物委托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运营期油泥(砂)、清管废渣、废润滑油、沾油废物、废防渗膜等危险废物委托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落地原油回收后拉运至哈一联卸油罐,进入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料首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塔河南岸区块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内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管线敷设完工后,土方回填至管沟,项目不产生集中弃土;施工期未产生含油危废;施工人员租住在项目地附近的井队,生活垃圾依托井队设施。运营期油泥(砂)、清管废渣和废防渗膜等危险废物(目前暂未产生),产生后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回收后的落地原油拉运至哈一联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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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占地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施工期,严控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工程占地范围外区域造成扰动;加强野生动物和植物的保护;做好临时占地恢复工作;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开展施工活动。 | 本项目施工中,施工单位根据设计管线路由,未超出规划作业带施工,最大程度减少工程占地;工程施工临时占地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已经与主管部门办理临时征地协议等相关手续进行补偿和施工后的生态恢复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动植物保护和防治水土流失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部分井场、站场附近设置了草方格,施工工程中未随意碾压其它固沙植被,减少了占地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及项目区域范围内水土流失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环评设计要求,采取严格界定施工活动范围、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施工车辆车辆对地表的碾压、未随意开设施工便道、选择植被生长稀疏地段进行作业等措施,减轻因施工作业对区域生态影响。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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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将本工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塔里木油田公司哈得油气开发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范围内,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井(站)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工程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本项目由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运营管理,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已制定《塔里木油田公司哈得油气开发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沙雅县分局备案,备案号:652924-2022-026,能够包含本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开展了应急演练。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