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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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表2中三级标准同时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 | 污水处理站1座 | 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口各污染物均满足《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表2中三级标准要求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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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油烟净化器 | 食堂油烟排气筒中油烟浓度、去除效率和臭气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标准。 | 油烟净化器 | 油烟废气排气筒油烟排放浓度、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及臭气浓度(无量纲)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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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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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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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医疗废物、化粪池及沉淀池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相关标准)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工业固废,由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生活垃圾与煎药废渣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厨余垃圾须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并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收运、处置单位收集、运输、处置。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人员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外包装材料及餐厨垃圾,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废外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餐厨垃圾由有收运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清运。 医疗废物包括医疗垃圾及化粪池和污水站污泥,其中医疗垃圾主要一次性医疗用品等针头等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包括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各种导管、药杯、纱布、废弃药品、废消毒液、被血污染的各类物品等。医院使用标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字样的医疗废物垃圾桶对院区内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全部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医疗垃圾院区内的贮存和运输由专人负责,封闭运输。医疗废物委托青岛洁城储运有限公司统一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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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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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编制《平度博爱骨伤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编制了《平度博爱骨伤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备案(备案号:370283-20191031-137-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