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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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日均值符合《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 本项目产生与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海宁钱塘水务有限公司污水管网工程,最终由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钱塘江。 |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废水入网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监测结果日均值最大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日均值符合《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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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排气筒高空排放 |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 本项目共涉及1个排气筒,调墨及印刷油墨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油墨废气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厂界上、下风向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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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震措施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 | 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在车间内的位置,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和车间的中间,远离厂界,并且对设备安装减震垫;对辅助的风机系统、空压系统等设备应进行局部隔声减震处理,尽量将这些设备置于室内;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所有设备处于正常工况。加强厂区绿化,车间周围加大绿化力度。 |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厂界东侧、南侧、北侧的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厂界西侧紧邻浙江众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不布设监测点位。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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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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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废边角料、废次品、一般废包装物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其他危险废包装桶、含油墨废清洗液、含淀粉胶废清洗液、废抹布和手套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时,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运行与管理、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及应急措施以及关闭等措施必须遵循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以防危险废物流失,从而污染周围的水体及土壤;企业应制定定期外运制度,并对危险废物的流向和最终处置进行跟踪,流转时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危险固废得到有效处置,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 | 已落实。 废抹布和手套、含油墨废清洗液、含淀粉胶废清洗液、其他危险废包装桶均委托浙江归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废机油、废油桶实际暂未产生,产生后暂存危废仓库,委托浙江归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废边角料与次品、一般废包装物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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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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