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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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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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激光切割自带的除尘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激光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系统处理后于车间外排放。 | 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监控浓度最大值为0.29mg/m3 | 达标 |
2 | 旋风+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抛丸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喷漆废气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监测期间,排气筒P1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5×10-2kg/h | 达标 |
3 | 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2018)表2“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表3 | 喷漆废气经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抛丸粉尘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监测期间,排气筒P1中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2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6×10-2kg/h,厂界VOCs监控浓度最大值为1.43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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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振、隔音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了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 58~63dB(A),厂界夜间噪声范围为43~50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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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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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润滑油、切削液)、废活性炭桶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除尘器收尘、废包装物、下脚料、废漆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袋、废漆桶由厂家回收。暂存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项目于厂区东南角设置1间15m2危废暂存间,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润滑油、切削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设置2个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1#位于厂区东南角,面积36m2,2#位于厂区西南角,面积350m2。除尘器收尘、废包装物、下脚料、废漆渣、废滤袋、废漆桶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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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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