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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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设施 |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废水污染物浓度均可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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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涂胶废气治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与环评一致 |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总VOCs排放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达标 |
2 | 滴漆、固化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二时段排放限值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与环评一致 | 根据监测结果,总VOCs排放浓度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二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3 | 注塑废气-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1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 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与环评一致 |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修改单;厂界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 达标 |
4 | 清洗废气-自带油雾收集器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自带油雾收集器,与环评一致 |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总VOCs排放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达标 |
5 | 机加工油雾-自带油雾过滤器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自带油雾过滤器,与环评一致 |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总VOCs排放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达标 |
6 | 清洁废气-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2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与环评一致 |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总VOCs排放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达标 |
7 | 波峰焊废气-移动式烟雾过滤器过滤、活性炭吸附 | 总VOCs:《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 移动式烟雾过滤器过滤、活性炭吸附,与环评一致 |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总VOCs排放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 达标 |
8 | 激光打码废气-移动式烟雾过滤器过滤装置1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 移动式烟雾过滤器过滤装置,与环评一致 |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 达标 |
9 | 激光焊接废气-移动式烟雾过滤器过滤装置2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 移动式烟雾过滤器过滤装置,与环评一致 |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 达标 |
10 | 端子焊接废气-移动式烟雾过滤器过滤装置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 移动式烟雾过滤器过滤装置。与环评一致 |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 达标 |
11 | 食堂废气-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 油烟净化器,与环评一致 | 食堂油烟DA002至DA004排气筒外排废气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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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设备,与环评一致 | 项目南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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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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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铁罐、废铁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抹布及手套、金属碎屑、废机油、废冲压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 废铁罐、废铁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抹布及手套、金属碎屑、废机油、废冲压油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站,危废站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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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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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计划在厂区建设一个有效容积为435m3的事故池,可满足暂存事故废水及消防废水 | 企业已建成3个事故池,分别为1号事故池、2号事故池、污水站事故池,容积分别为200m3、450m3以及50 m3,可满足暂存消防废水及事故废水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