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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宏旺实业有限公司年增130万吨不锈钢冷轧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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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13钢压延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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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福建宏旺实业有限公司年增130万吨不锈钢冷轧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C313钢压延加工
项目地址:
湾坞镇上洋村宏旺现有厂区内
项目总投资:
560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876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宁环评〔2022〕8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2-03-30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50100MA8T85LU45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8-23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9-20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500001581562167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922182322029_福建宏旺实业有限公司年增130万吨不锈钢冷轧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926110826389_福建宏旺实业有限公司年增130万吨不锈钢冷轧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fjhw.cnhwjt.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53&id=533
调试开始日期:
2023-09-13
调试结束日期:
2024-09-12
竣工日期:
2023-09-13
营业单位代码:
91350981092707192X
营业单位名称:
福建宏旺实业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63
行业名称:
钢压延加工
最终行业代码:
C3130
最终行业名称:
C3130-钢压延加工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综合污水系统 废水总排放口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氟化物、总铁的排放浓度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 依托现有 pH8.50~8.63、SS 10~16mg/L、COD 50~61mg/L、氨氮<0.025mg/L、石油类<0.06mg/L、总磷0.77~1.44mg/L、总氮 5.44~9.86mg/L、氟化物1.39~1.78mg/L、氰化物<0.004mg/L、总铁<0.02mg/L、总铜<0.006mg/L、总锌<0.004mg/L。各排放因子的浓度均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 达标
2 废酸处理系统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即六价铬<0.05mg/L、总铬<0.1mg/L、总镍<0.05mg/L、总砷<0.1mg/L、总镉<0.01mg/L、总汞<0.01mg/L。 依托现有 废水中六价铬排放浓度<0.004mg/L,总铬排放浓度<0.03mg/L,总镍排放浓度<0.02mg/L,总砷排放浓度<0.0003mg/L,总镉排放浓度<0.005mg/L,总汞排放浓度<0.00004mg/L,六价铬、总铬、总镍、总砷、总镉、总汞的浓度均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即六价铬<0.05mg/L、总铬<0.1mg/L、总镍<0.05mg/L、总砷<0.1mg/L、总镉<0.01mg/L、总汞<0.01mg/L。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四机架机组轧机轧制油雾过滤净化器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已建成一套四机架机组轧机轧制油雾过滤净化器 轧机废气排放口油雾的排放浓度为0.3~1.4mg/m3,排放浓度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即油雾排放浓度≤20mg/m3。 达标
2 废混酸再生尾气处理设施 SO2、硝酸雾、氟化物排放浓度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3规定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同时达到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即二氧化硫≤50mg/m3、硝酸雾≤240mg/m3、氟化物≤9mg/m3;氨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二级、表2标准限值,即氨排放速率≤20kg/h 设一套两级喷射洗涤塔+SCR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排放 SO2排放浓度<2mg/m3;硝酸雾排放浓度5.7~7.4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0.075~0.15mg/m3;氨排放浓度<0.04mg/m3,排放速率<1.66×10-4kg/h。SO2、硝酸雾、氟化物排放浓度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3规定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同时达到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即二氧化硫≤50mg/m3、硝酸雾≤240mg/m3、氟化物≤9mg/m3;氨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二级、表2标准限值,即氨排放速率≤20kg/h。 达标
3 氧化铁废气布袋除尘装置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同时满足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即颗粒物≤10mg/m³。 氧化铁粉废气设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排放, 氧化铁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5~2.9mg/m3,排放浓度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同时满足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即颗粒物≤10mg/m³。 达标
4 中性盐电解废气处理设施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即铬酸雾浓度≤0.07mg/m3。 气体经收集通过气液分离+水洗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2m排气筒排放 中性盐电解废气排放口铬酸雾排放浓度为0.018~0.029mg/m3,排放浓度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即铬酸雾浓度≤0.07mg/m3。 达标
5 退火酸洗废气处理设施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即硝酸雾≤150mg/m3、氟化物≤6mg/m3 酸洗设备的顶部设置抽风罩和引风管道,收集的酸洗废气通过二级洗涤塔+SCR脱硝处理设施处置后通过1根22m排气筒排放 退火酸洗废气排放口硝酸雾排放浓度为48.8~70.9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为0.13~0.37mg/m3,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即硝酸雾≤150mg/m3、氟化物≤6mg/m3。 达标
6 退火炉烟气处理设施 排放浓度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3规定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同时达到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即二氧化硫≤50mg/m3、NOx≤200mg/m3、颗粒物≤10mg/m3。氨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二级、表2标准限值,即氨排放速率≤20kg/h。 退火炉以天然气为燃料,主烧嘴采用热风预热式+低氮烧嘴燃烧,燃烧烟气通过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根35m排气筒排放 退火炉排放烟气中SO2排放浓度<3mg/m3;NOx排放浓度25~148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0.6~1.4mg/m3;氨排放浓度<0.04mg/m3,排放速率<0.009kg/h。排放浓度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3规定的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同时达到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即二氧化硫≤50mg/m3、NOx≤200mg/m3、颗粒物≤10mg/m3。氨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二级、表2标准限值,即氨排放速率≤20kg/h。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垫、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纵横剪机组、冷轧机组、分切剪、平整拉矫等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退火炉助燃风机、风冷段冷却鼓风机设置了消声器,水泵和风机均设置单独基础,并加设减振垫。 项目厂界噪声昼间为58.7~64.0dB(A)、夜间为50.1~54.4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对于重点污染防渗区: ①在生产车间,应采用外钢筋水泥、内环氧树脂进行防渗,防渗系数<10-7cm/s; ②在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应采用坚固、防渗和耐腐蚀的材料,基础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7cm/s,暂存间内应设两条废水收集渠和废水池,以收集清洗地面所产生的废水和渗滤液体; ③污水管网、原料输送管网应明管明沟设置,管沟内壁应符合防腐防渗要求(渗透系数≤10-10cm/s)。 ④一般污染防渗区采用地面硬化防渗措施,简单防渗区采用地面硬化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①在生产车间,采用防渗水泥进行防渗,防渗系数<10-7cm/s; ②在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均采用防渗混凝土+三布五油乙烯基树脂防腐层+花岗岩/碳砖进行防渗,1#暂存间用于存储废油、油泥、电解质压缩泥饼、化学品包装容器等危废,暂存间内设两条废水收集渠和废水池,以收集清洗地面所产生的废水和渗滤液体,2#危废暂存间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三布五油乙烯基树脂防腐层+花岗岩/碳砖进行防渗,由于只用于存储金属氧化物及铁粉,因此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清洗废水及渗滤液,因此未设置废水收集渠和收集池,通过危废间与厂区道路的高差,将危废间与厂区道路分隔开来。 ③污水管网、原料输送管网均采用明管明沟设置,管沟内壁采用防渗混凝土+二布四油乙烯基树脂防腐层进行防渗。 ④一般污染防渗区:空压站、软化水及除盐水站、一般工业固废临时贮存场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进行防渗,生活污水化粪池采用钢筋水泥池体+沥青漆防水,符合一般防渗的要求。厂区道路采用水泥硬化进行简单防渗。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利用。应安排专人负责危废的日常收集和管理;酸洗线产生的废酸应尽量再生处理后回用于酸洗线,其余废酸可通过中和、沉淀处理;废油泥、电解质含铬污泥、中和污泥、焙烧副产金属氧化物、废机油等各类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并设置计量装置,做好台账记录,明确产生数量和去向。 ①宏旺设有安环专员负责危废的日常收集和管理; ②酸洗线产生的废酸已尽量再生处理后回用于酸洗线,其余废酸通过中和、沉淀处理后再经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③废油泥、电解质含铬污泥、中和污泥、焙烧副产金属氧化物、废机油等各类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设置了计量装置,危废流转已设置了台账记录,明确了产生数量和去向。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 全厂雨(污)水管网、处理设施、排放口应设置切换阀,并配备完善的事故废水导流设施与事故应急池连通,确保事故废水的有效输送和收储。 旺已按规定修编了《福建宏旺实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为:350981-2023-040-M,配备了足够的应急物资。 全厂雨(污)水管网、处理设施、排放口已设置切换阀,并配备完善的事故废水导流设施与事故应急池连通,确保事故废水的有效输送和收储。 已落实

福建宏旺实业有限公司

行业:C313钢压延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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