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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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废水处理设施 | 项目营运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中的 B 级标准),再经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纳管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纳入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处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验收检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中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均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放限值,氨氮、总磷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 33/887-2013)标准限值,总氮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B级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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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 | 加强生产车间的通风作业,印刷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印刷废气、润版与洗车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产生的废气引至不低于2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厂界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厂界标准,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印刷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印刷废气、润版与洗车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引至25米高的排气筒(排气筒DA001与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2022年09月19日),温州市娜娜文具有限公司项目1号印刷车间有机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25m高空排放(排气筒DA001),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项目2号印刷车间与3号印刷车间有机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25m高空排放(排气筒DA002),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温州市娜娜文具有限公司东北侧厂界、东南侧厂界、西南侧厂界、西北侧厂界所检点位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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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防治设施 | 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 准。 | 企业已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采用了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并加强对于生产设备的维护,达到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验收检测期间,温州市娜娜文具有限公司东北侧厂界、东南侧厂界、西南侧厂界、西北侧厂界所检点位昼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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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危废仓库和危化品库做地面防渗等防治措施 | 危废仓库和危化品仓库设置化学品托盘上,阻隔了污染途径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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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边角料、一般包装废料、废印版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显影液、洗版废液由企业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一般固废残次品及边角料、一般包装废料、废印版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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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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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贮存于专门的仓库中,不得露天堆放,仓库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 2、车间设置通排风设备,上岗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应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出入库必须检查验收登记,控制好贮存场所的温度和湿度; 4、定期更换老化设备,对于老化设备及时进行处置,提高装备水平; 5、制定厂区内的应急计划、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放模拟演习,配备必要和适当的通讯工具和应急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危化品根据环评要求设立,设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负责车间设备维护、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编制相关突发应急响应程序。定期组织进行环保、消费应急演练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