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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大区块产能建设项目(一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库尔勒市
|
B112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博大区块产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类别:
B采矿业 - B11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B112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项目地址: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项目总投资:
995.67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27.9 万
环评审批编号:
新环审〔2023〕154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3-07-20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65010605317205XF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8-21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9-19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5010605317205XF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920124820418_博大区块产能建设项目(一期)-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920125720692_博大区块产能建设项目(一期)验收调查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821hR9Bf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4-04-01
营业单位代码:
9165280071554911XG
营业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08
行业名称:
陆地天然气开采
最终行业代码:
B1120
最终行业名称:
B1120-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水污染防治措施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回注水质指标 本工程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施工单位试压介质采用自来水(由罐车从附近站场拉运),管道试压分段进行,试压废水排出后进入下一段管线循环使用,最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在现场设置施工营地,租赁周边民居作为宿舍,生活污水依托民居污水设施。运营期,采出水依托大北天然气处理厂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回注水质指标后全部用于回注,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以及设备检修清洗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克拉苏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不外排。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场地都铺设有防渗地膜,确保排出物不污染井场、不渗入地下;本工程集输管线地下走管的管道、阀门设专用防渗管沟,采取严格的防腐防渗措施,在正常状况下通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井口、放喷区为一般防渗区,工艺装置区、电控信一体化撬为简单防渗区)等措施,不会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本次验收调查过程中对下游地下水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验收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采出水处理系统 4次/天,连续监测2天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井场厂界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应排放控制要求;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限值(0.06mg/m3)要求 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内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工程占地和施工场地,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避免生态破坏,防治扬尘污染方面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工程建设产生的废土渣妥善处置。油气计量及集输采用全密闭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计量及集输过程烃类的无组织排放量,井场厂界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应排放控制要求;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井场四周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硫化氢,4次/天,连续监测2天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声环境保护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 本工程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噪声影响随工程结束即消失,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噪声来源为各类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吸声、降噪等措施,并加强日常维修,保证正常运行,验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厂界四周各1m处设4个点,每天昼夜各1次,连续2天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废水管理,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做好易漏点处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管线、阀门等位置的腐蚀情况,避免因设备老化、腐蚀等问题导致的泄漏情况发生。 本工程运营期单井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等废水均妥善处置不外排,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本工程正常状况下,集输管线采用无缝钢管,采取严格的防腐防渗措施,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运营期事故状态下,塔里木油田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相关措施,在做好源头控制措施、完善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污染监控措施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处置的前提下,本工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区下游地下水井(DB3-1井南侧村庄)中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同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应优先回收利用,其贮存、填埋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施工作业产生的废管材等建筑垃圾优先考虑回收利用,无法回收的部分与生活垃圾一起拉运至大北地区天然固废填埋场处理;弃土用于回填管沟及场地平整,不外运。运营期内,落地油泥、废防渗膜等危险废物,委托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023年期间)、阿克苏天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5年期间)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统筹利用现有道路、限定车辆运输路线、加强挖填施工管理等控制占地影响范围,减少工程临时占地和地表开挖造成的不利影响;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植被密集的区域,避免破坏野生保护植物;严格按照施工场地界线范围内施工,最大限度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活动场所和生存环境;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管沟开挖的土壤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减少水土流失;管道施工减少挖填作业,回填作业留足适宜的堆积层;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及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作业,严禁砍伐公益林等灌木作燃料;加强对施工期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表原状,将施工迹地平整压实,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以利于植被的自然恢复。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巡查井场和管线,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有关部门要求开展植被恢复工作;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根据施工监理报告,本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根据设计管线路由,严禁超出规划作业带施工,最大程度减少工程占地;施工临时占地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已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动植物保护和防治水土流失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减少占地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为减少对其他自然植被的践踏破坏,工程选线及占地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为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以保持土壤肥力,缩短植物生长季节的损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妥善收集处置,不随意丢弃;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施工期间,施工车辆临时停放尽可能利用现有空地,并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严禁人为破坏作业带以外区域植被,施工结束后已进行场地恢复;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本工程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评设计中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定期检查管道,如发生管道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对于事故情况下造成的洗井废水泄露外及时收集处理,二要及时控制扩散面积并回收外泄洗井废水。及时做好井场清理平整工作;井场、管线施工完毕,施工场地已经恢复和平整,管线两侧植被群落正在逐渐得到恢复。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加强日常生产管理,定期对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防止油气泄漏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修订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环境风险纳入现有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在本工程运营期间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了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风险评价,做好单位应急预案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并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编制完成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9月20日已在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拜城县分局备案,备案号为652926-2023-045-L,2023年9月20日已在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温宿县分局备案,备案号为652922-2023-46-L。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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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行业: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库尔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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