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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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 | 本工程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施工单位试压介质采用自来水(由罐车从附近站场拉运),管道试压分段进行,试压废水排出后进入下一段管线循环使用,最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在现场设置施工营地,租赁周边民居作为宿舍,生活污水依托民居污水设施。运营期,采出水依托大北天然气处理厂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回注水质指标后全部用于回注,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以及设备检修清洗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克拉苏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 大北天然气处理厂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排口,4次/天,连续2天。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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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 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内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工程占地和施工场地,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避免生态破坏,防治扬尘污染方面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工程建设产生的废土渣妥善处置。油气计量及集输采用全密闭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计量及集输过程烃类的无组织排放量。 | 井场四周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硫化氢,4次/天,连续监测2天。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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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本工程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噪声影响随工程结束即消失,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噪声来源为各类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吸声、降噪等措施,并加强日常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 厂界四周各1m处设4个点,每天昼夜各1次,连续2天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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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厂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均须按设计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本项目须在运营期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 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场地都铺设有防渗地膜,确保排出物不污染井场、不渗入地下;本工程集输管线地下走管的管道、阀门设专用防渗管沟,采取严格的防腐防渗措施,在正常状况下通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井口、放喷区为一般防渗区,工艺装置区、电控信一体化撬为简单防渗区)等措施,不会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本次验收调查过程中对博斯坦村、阿热硝尔村地下水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阿热硝尔村水源井、博斯坦村地下水井中各监测因子验收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建议本项目运营期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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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材料,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均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施工作业产生的废管材等建筑垃圾优先考虑回收利用,无法回收的部分与生活垃圾一起拉运至大北地区天然固废填埋场处理;弃土用于回填管沟及场地平整,不外运。运营期内,落地油泥、废防渗膜等危险废物,委托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023年期间)、阿克苏天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5年期间)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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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对于事故情况下造成的油外泄事故一要做好防火,二要及时控制扩散面积并回收外泄油。 ②井场、管道施工完毕,进行施工迹地的恢复和平整。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拟建工程井场永久占地面积可得到有效控制,管线临时占地可得到及时恢复。评价范围内,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大多是新疆地区的常见种,工程对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影响较小。 | 本工程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评设计中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定期检查管道,如发生管道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对于事故情况下造成的洗井废水泄露外及时收集处理,二要及时控制扩散面积并回收外泄洗井废水。及时做好井场清理平整工作;井场、管线施工完毕,施工场地已经恢复和平整,管线两侧植被群落正在逐渐得到恢复。根据验收现场调查及环境监理结论,本工程施工期间已落实各类生态保护措施,验收调查期间无遗留生态环境问题。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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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在本工程运营期间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了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风险评价,做好单位应急预案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并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编制完成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9月20日已在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拜城县分局备案,备案号为652926-2023-045-L,2023年9月20日已在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温宿县分局备案,备案号为652922-2023-46-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