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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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印刷工序清洗废水利用1套废水处理设备,采用“化学混凝法+过滤法”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循环使用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项目印刷工序清洗废水利用1套废水处理设备,采用“化学混凝法+过滤法”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循环使用 | 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49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1.5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16.2mg/L,pH示值为8.8~8.9(无量纲) | 达标 |
2 | 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东光县包装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区B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东光县包装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区B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 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东光县包装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区B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 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103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1.5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32.2mg/L,pH示值为8.8~8.9(无量纲)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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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06mg/m3,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9mg/m3,厂区内车间口非甲烷烃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90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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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减少噪声污染,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为减少噪声污染,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2.8~56.4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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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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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泥、废滤布、废活性炭、废擦机布收集后厂内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污泥、废滤布、废活性炭、废擦机布收集后厂内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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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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