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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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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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熔化、浇铸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熔化、浇铸工序产生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 熔化、浇铸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熔化、浇铸工序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废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6mg/m3,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08mg/m3,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401mg/m³,非甲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浓度为0.77mg/m3,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以碳计)最大浓度为1.55mg/m3,;厂区内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698mg/m³ | 达标 |
2 | 造型、落砂、砂处理、抛丸、打磨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造型、落砂、砂处理、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 造型、落砂、砂处理、抛丸、打磨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造型、落砂、砂处理、抛丸、打磨工序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废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4mg/m3,厂区内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698mg/m³,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401mg/m³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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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经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经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 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3.3~54.8dB(A),夜间噪声值为43.0~44.9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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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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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渣、废砂、除尘灰、涂料包装桶收集后外售。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收集后厂内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废渣、废砂、除尘灰、涂料包装桶收集后外售。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收集后厂内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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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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