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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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细格栅过滤+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预处理标准 | 本项目宠物洗浴废水经细格栅过滤+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后和医疗废水经各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预处理标准后排放纳入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 废水总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挥发酚、总氰化物浓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预处理标准;氨氮和总氮排放浓度均小于《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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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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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减震 |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和2类类标准限值要求 | 企业车间设备已合理布局,并采取了相应措施 | 厂界南侧(1号点)、东侧(2号点)、北侧(3号点)和西侧(4号点)测点噪声均符合《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类标准,敏感点(5号点)测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6号点)测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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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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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评:宠物粪便、美容区废物为一般固废,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废紫外线灯管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批复:该项目医疗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令)等有关规定,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堆放。 | 生活垃圾、宠物粪便和美容区废物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企业,后委托温州市益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紫外线灯管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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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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