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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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委托江西创清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处理,不外排 | 《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委托江西创清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处理,不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影响范围地表水中pH监测结果范围为7.2-7.5,COD最大浓度为17mg/L,BOD最大浓度为3.9mg/L,氨氮最大浓度为0.160mg/L,悬浮物最大浓度为15mg/L,石油类未检出,其中悬浮物满足《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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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无 |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63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08mg/m3,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0.014mg/m3,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0.029mg/m3,一氧化碳最大浓度为1.3mg/m3,其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一氧化碳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1中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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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无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周昼间等效声级为57.2~59.6dB(A),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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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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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江西创清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暂存于船舶危废暂存间,交由危废处理资质的相关单位处理,不外排 |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江西创清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暂存于船舶危废暂存间,交由危废处理资质的相关单位处理,不外排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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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运营期的主要影响在于长久占用一定面积水域、进出船舶产生的噪声污染、船舶事故可能造成的水环境污染,会对湖区水域的生态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影响该工程水域的鱼类摄食、迁移等活动。同时工程的运营会对所在水域断面存在一定的束窄影响,从而影响江豚等水生生物的迁移。 近年来,受多种自然和非自然因素影响,鄱阳湖水文情势发生了较大变化,水域生态环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低枯水位频繁发生且出现时间提前并延长,目前提出的水上过驳作业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多种自然和非自然因素压力,保证低估水位过度高水位正常的船舶航行,缓解水上交通。对于不利的影响方面通过采取一系列减缓对策及切实加大后续保护措施,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并逐步降低 | 工程运营期的主要影响在于长久占用一定面积水域、进出船舶产生的噪声污染、船舶事故可能造成的水环境污染,会对湖区水域的生态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影响该工程水域的鱼类摄食、迁移等活动。同时工程的运营会对所在水域断面存在一定的束窄影响,从而影响江豚等水生生物的迁移。 近年来,受多种自然和非自然因素影响,鄱阳湖水文情势发生了较大变化,水域生态环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低枯水位频繁发生且出现时间提前并延长,目前提出的水上过驳作业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多种自然和非自然因素压力,保证低估水位过度高水位正常的船舶航行,缓解水上交通。对于不利的影响方面通过采取一系列减缓对策及切实加大后续保护措施,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并逐步降低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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