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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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池州市经济开发区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的pH值在7.5~7.7之间、COD最大日均值为14mg/L、BOD5最大日均值为2.4mg/L、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10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0.283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0.03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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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 /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故本次验收不对废气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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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生产厂房内生产设备噪声和配套辅助设备噪声,噪声防治措施主要采取消声、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4点位昼间噪声在43dB(A)—54dB(A)之间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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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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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项目投产后,金属废料、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金属废料利用过程作为一般固废利用,厂区暂存过程按照危废暂存。 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现阶段验收期间暂不产生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交由厂家回收,暂不作为危废处理(均未发生);危废库位置及面积发生变化废暂存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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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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