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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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 | 已建成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400t/d,采用“物化(含离子交换)+A2O+MBR”组合工艺处理 | 监测因子:pH、SS、COD、BOD5、NH3-N、石油类、总磷、总铜、总锌、总铬、总铅、总砷、总镉、总汞、氟化物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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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焚烧烟气净化系统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已建成运营1套净化系统,采用“SNCR脱硝+喷雾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烟气再热”组合工艺净化处理 | 监测因子:废气量、温度、含氧量、烟尘、SO2、NOx、HCl、HF、Pb、As、Cd、Cr、Hg、Ni、Sn、Sb、Cu、Mn、二噁英、CO、铊及其化合物 | 达标 |
2 | 暂存库废气处理系统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排放标准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已建成运营1套“酸碱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系统 | 监测因子:NH3、H2S、HCl、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达标 |
3 | 料坑应急净化系统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排放标准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已建成1套料坑应急净化系统,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净化工艺 | 应急使用,未监测 | 达标 |
4 | 化验室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排放标准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已建成运营1套“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 | 监测因子:HCl、NH3、H2S、氟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达标 |
5 | 物化车间废气处理系统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排放标准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已建成运营1套“酸碱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系统 | 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硫化氢、氟化氢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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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振、厂房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安装基础减振,厂房起到隔音降噪效果 | 监测四周厂界等效连续A声级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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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立地下水水质监控点,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动态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 项目已按报告书要求落实了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了3个地下水监控井,并已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动态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 |
2 | 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滤渣、废弃的布袋和活性炭、软水站产生的废树脂以及包装固废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送往焚烧车间焚烧处理。落实危险废物在厂内部处置的环保要求。1#分拣暂存仓库、焚烧车间暂存库等均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一期工程产生的废耐火材料、炉渣、飞灰、无机滤渣、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定期外委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滤渣、废弃的布袋和活性炭、软水站产生的废树脂以及包装固废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送往焚烧车间焚烧处理。一期工程已落实危险废物在厂内部处置的环保要求。1#分拣暂存仓库、焚烧车间暂存库等均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一期工程产生的废耐火材料、炉渣、飞灰、无机滤渣、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均委托防城港市诺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崇左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已按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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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滤渣、废弃的布袋和活性炭、软水站产生的废树脂以及包装固废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送往焚烧车间焚烧处理。落实危险废物在厂内部处置的环保要求。1#分拣暂存仓库、焚烧车间暂存库等均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一期工程产生的废耐火材料、炉渣、飞灰、无机滤渣、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定期外委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滤渣、废弃的布袋和活性炭、软水站产生的废树脂以及包装固废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送往焚烧车间焚烧处理。一期工程已落实危险废物在厂内部处置的环保要求。1#分拣暂存仓库、焚烧车间暂存库等均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一期工程产生的废耐火材料、炉渣、飞灰、无机滤渣、废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均委托防城港市诺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崇左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已按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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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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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项目已制订并备案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450602-2022-047-M。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