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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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一座10m3化粪池 | / | 已建设一座10m3化粪池。 | 无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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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注塑、挤出 废气经1套风量为15000m3/h,效率为75%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品破碎设单独的封闭破碎间。 | 废气执行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的相关规定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废品破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注塑、挤出 废气及造粒废气经1套风量为5712-10562m3/h,效率为75%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品破碎已设单独的封闭破碎间。 | 经检测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4.34~4.63mg/m3,符合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高值为0.36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边界浓度最高值:1.0mg/m3);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值为0.65mg/m3,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非甲烷总烃边界浓度最高值:2.0mg/m3)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非甲烷总烃边界浓度最高值:4.0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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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间隔声,距离衰减,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车间隔声,距离衰减,基础减震 | 经检测本项目除北厂界不具备检测条件外,东、西、南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夜间50dB)。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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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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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垃圾:5个垃圾桶,有集聚区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固废堆放场(10m2),集中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出售;危险废物:设置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生活垃圾:5个垃圾桶,有集聚区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固废堆放场(10m2),集中收集暂存,破碎造粒后重新利用,出售;危险废物:设置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5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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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绿化,植树种草,空地进行绿化。 | 厂区内无裸露空地,厂区周边进行绿化植树。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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