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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延203井区地面工程

陕西省 - 延安市 - 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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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宜川延203井区地面工程
项目类别:
B采矿业 -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B072天然气开采 - B0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项目地址:
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云岩镇、宝塔区临镇
项目总投资:
23650.78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913.83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延行审城环发〔2022〕172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2-12-22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610132691140298C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3-19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4-16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10630MA6YJYR23G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418003239_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四厂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418003239_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四厂_验收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3193ebmV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3-10-27
营业单位代码:
91610630MA6YJYR23G
营业单位名称: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四厂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08
行业名称:
陆地天然气开采
最终行业代码:
B721
最终行业名称:
陆地天然气开采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YC2#集气站实际建设1座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型号为LGSP-Ⅲ-3.0,处理量3.0m3/h(72m3/d) YC2#集气站非冬季站内预处理后生活污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冬季生活污水经站内预处理后拉运至附近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YC2#集气站实际建设1座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型号为LGSP-Ⅲ-3.0,处理量3.0m3/h(72m3/d) 由于监测期间为冬季,生活污水产生量小,不进行绿化,定期直接拉到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监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运行期集气站YC1#站设置1台502kW压缩机、集气站YC2#站设置1台657kW压缩机。运行期压缩机燃烧废气经压缩机自带排气筒(5m)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20mg/m3,NOX:240mg/m3) 项目运行期集气站YC1#站设置1台502kW压缩机、集气站YC2#站设置1台657kW压缩机。运行期压缩机燃烧废气经压缩机自带排气筒(5m)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YC1#、YC2#集气站压缩机排气筒采样孔出口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20mg/m3,NOX:240mg/m3) 达标
2 本项目YC2#集气站生活区设置了2台型号为0.7MW(1t/h)天然气锅炉(一用一备),气源为项目开采气,年运行5760h,两台锅炉废气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 本项目YC2#集气站生活区设置了2台型号为0.7MW(1t/h)天然气锅炉(一用一备),气源为项目开采气,年运行5760h,两台锅炉废气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YC2#集气站锅炉排气筒采样孔监测结果满足《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燃气锅炉的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NOX:50mg/m3,SO2:20mg/m3)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集气站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室内布置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集气站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室内布置等降噪措施;集气站压缩机、空压机、锅炉等均位于室内,并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 YC1#集气站、YC2#集气站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集气站污水罐储罐均为地上罐,下方亦采用50cm承台式罐基础,罐区周围设置围堰(高度>50cm),储罐地上围堰区均进行重点防渗,其发生泄漏的可能性较小,即使发生泄漏也可及时被发现、切断污染源并对泄漏废水进行收集。集气站化粪池、调节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均采用地埋式。 集气站厂区内实施分区防渗,对于采出水罐区、危废贮存库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采出水罐区设置围堰及事故收集池,危废暂存库自下而上采用基础防渗+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防渗系数为K≤1×10-10cm/s)+防渗水泥+环氧涂料的防渗施工,可有效防止暂存危险废物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集气干线采用三层PE普通级防腐;采气支管和干管采用环氧粉末普通级防腐;集气干线和采气干管辅助以阴极保护的电化学保护措施,防止因管道泄漏污染浅层地下水;定期对区域内地下水开展监测,及时掌握区域内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
2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油气开发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环发〔2022〕6号)等地方有关要求规范管理、处置清管废渣、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站场内危险废物暂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落实防渗措施。 集气站产生的生活垃圾共计约2.5t/a,生活垃圾收集于集气站内设置的生活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签订协议,定期拉运处理,统一进行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量很小,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②清管废渣(油污泥):项目每年进行一次清管作业,清管过程中产生的清管废渣(油污泥)经作业人员用桶接收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HW6108020003)进行处置。 ③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HW6108020003)处置,并签有处置协议。 ④每个集气站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15m2),主要有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自下而上采用基础防渗+防渗水泥+环氧涂料的防渗施工,并安装有防爆型LED灯、配置了灭火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油气开发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环发〔2022〕6号)等地方有关要求规范管理、处置清管废渣、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站场内危险废物暂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落实防渗措施。 集气站产生的生活垃圾共计约2.5t/a,生活垃圾收集于集气站内设置的生活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签订协议,定期拉运处理,统一进行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量很小,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②清管废渣(油污泥):项目每年进行一次清管作业,清管过程中产生的清管废渣(油污泥)经作业人员用桶接收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HW6108020003)进行处置。 ③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榆林市德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HW6108020003)处置,并签有处置协议。 ④每个集气站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15m2),主要有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自下而上采用基础防渗+防渗水泥+环氧涂料的防渗施工,并安装有防爆型LED灯、配置了灭火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站场、管线以及施工便道等在选址过程中应尽可能避开耕地、草地、林地。落实生态监测,项目运行期满,封闭气井,及时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重建。项目穿越河流、公路段工程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已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每个集气站事故风险主要为2座30m3污水储罐的泄漏以及收集废润滑油的储桶泄漏,在运行期对污水罐区周围设置围堰、事故池,在其他工艺装置区设置围堰,并加强管理及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设置了先进的自动报警系统;集气站围墙内进行了硬化,装置区内全部采取了碎石压盖措施;集气站内外均设置了排水沟;集气站站内设置了挡土墙、站内装置区内无绿化,均进行了水泥道路硬化及碎石压盖;站外进行了边坡进行了绿化,设置了浆砌石堡坎等生态恢复措施。项目实际工程征占地总面积83.06hm2,实际永久占地约4.63hm2,临时占地约78.43hm2,实际工程临时占地比原环评中的占地多了0.3hm2,现已进行了恢复。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采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止发生环境事故 集气站罐区地面及围堰按要求进行防渗,并设置围堰、导流沟及事故收集池。设置危废贮存库,主要收集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四厂于2023年6月28日签署发布了《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四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延安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登记,见附件5,备案号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四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号:ya610601-2023-210-LT,2023年7月2日),并签订了医疗救护协议。 已落实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四厂

行业:B0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地区:陕西省 - 延安市 - 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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