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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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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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和P1 | 喷粉固化天然气燃烧机燃烧废气排气筒H1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2新建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 | 本项目喷粉室废气经收集后,经自带旋风除尘处理后与固化废气和液化气燃烧废气一起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H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喷粉固化天然气燃烧机燃烧废气排气筒H1两天内所测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86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5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7kg/h,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2.0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2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9kg/h,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3.5kg/h;SO2和NOX均未检出。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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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振降噪措施 | 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喷粉生产线、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4.7~58.3dB(A),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 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2.4~45.8dB(A),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0 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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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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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回收塑粉、废包装材料、废滤筒属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塑粉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滤筒定期清运外售综合利用,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废包装材料、回收塑粉,均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库,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站定期回收;回收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均集中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其他危险废物定期委托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定期进行处置; 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故无新增生活垃圾。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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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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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 项目存在的风险主要是环保设施故障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次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以及工作人员引起的危害和影响。针对存在的环境风险,企业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对环保设施定期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车间配置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同时,企业编制了《青岛天地铸造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备案号:370283-20200511-086-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