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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无尘车间

山东省 - 潍坊市 - 高新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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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969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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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光学无尘车间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39计算机_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C396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C3969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项目地址:
清池街道健康街惠贤路南歌尔光电产业园三期内
项目总投资:
51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05 万
环评审批编号:
潍环高审字〔2023〕1101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3-11-09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70700MA3DTJ8W7B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3-14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4-12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70784MA3C4Y251E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417051520_光学无尘车间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417051520_完整-光学无尘车间验收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314KSe7o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4-02-03
营业单位代码:
91370700729253432M
营业单位名称: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79
行业名称: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最终行业代码:
C3969
最终行业名称:
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浞河 项目厂区污水总排口排放废水中各污染因子pH值范围为7.1~7.2;悬浮物日均值最大值为:2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为:10.5mg/L;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为:36mg/L;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为:0.21mg/L;氨氮日均值最大值为:1.43mg/L;总氮日均值最大值为:5.96mg/L;总磷日均值最大值为:0.15mg/L;所有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要求。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排气筒P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 1#、2#擦拭涂胶固化一体机在擦拭涂胶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通过擦拭涂胶固化一体机密闭空间负压收集经“1#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废气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VOCs最大浓度值为5.23mg/m3、最大速率为1.37×10-2kg/h,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达标
2 废气排气筒P2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 3#、4#擦拭涂胶固化一体机在擦拭涂胶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通过擦拭涂胶固化一体机密闭空间负压收集经“2#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项目废气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VOCs最大浓度值为4.84mg/m3、最大速率为6.34×10-3kg/h,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达标
3 废气排气筒DA010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 危废库产生的贮存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经管道引入现有“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项目废气排气筒DA010有组织排放VOCs最大浓度值为5.12mg/m3、最大速率为1.59×10-2kg/h,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①厂区内合理布局,在作业时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噪声强弱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 ②采取主噪音设备底座采取减振、对车间门窗墙壁采取吸音隔音等措施; ③加强装卸设备的维护,确保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厂内各噪声源与厂界设置隔离带,在隔离带种树木花草,进行厂区绿化,建设挡墙,进一步减轻噪声的影响。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51~ 5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44~ 47dB(A),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达标
2 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①厂区内合理布局,在作业时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噪声强弱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 ②采取主噪音设备底座采取减振、对车间门窗墙壁采取吸音隔音等措施; ③加强装卸设备的维护,确保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厂内各噪声源与厂界设置隔离带,在隔离带种树木花草,进行厂区绿化,建设挡墙,进一步减轻噪声的影响。 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噪声监测值50~ 51dB(A)、夜间噪声监测值42~ 43dB(A),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应认真做好各种污水、废水收集和污水管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漏工作。 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厂区污、废水收集和污水管道、化粪池、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化粪池等按照相关要求防渗(项目不涉及污水处理站)。
2 项目产生的废无尘布、沾染废包装、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需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并按规范暂存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产生的废LED UV灯、不合格品、废外包装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统一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无尘布、沾染废包装、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并按规范暂存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产生的废LED UV灯、不合格品、废外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统一处理。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废无尘布、沾染废包装、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需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并按规范暂存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产生的废LED UV灯、不合格品、废外包装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统一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无尘布、沾染废包装、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并按规范暂存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产生的废LED UV灯、不合格品、废外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统一处理。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完备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 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设施操作规程,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及监控等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已针对项目生产特点,制定了完备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设施操作规程,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及监控等措施,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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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行业:C3969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地区:山东省 - 潍坊市 - 高新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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