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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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污水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大榄坪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 污水池2座,1#、2#污水池容积分别是95m³、300m³,总容积为395m³ | 在1#污水池设1个监测点,监测2天,每天采样4次 | 达标 |
2 | 初期雨水池 | / | 初期雨水收集池3座,1#、2#、3#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分别是150m³、200m³、150m³,总容积为500m³ | 无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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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真空焊烟净化系统、移动式高真空焊烟净化装置、移动式除尘净化设备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建设有高真空焊烟净化系统、移动式高真空焊烟净化装置、移动式除尘净化设备 | 在厂界上风向设1个监测点,厂界下风向设3个监测点 | 达标 |
2 | 旋风除尘器预处理+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 建设1套旋风除尘器预处理+滤筒除尘器 | 于喷砂粉尘排气筒出口设监测点,监测2天,每天采样3次 | 达标 |
3 | “漆雾过滤器+沸石转轮+CO工艺”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喷漆间建设1套“漆雾过滤器+沸石转轮+CO工艺”处理装置 | 喷漆间废气排气筒出口设有组织监测点,监测2天,每天采样3次 | 达标 |
4 | 活性炭有机废气净化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 危废库建设1套活性炭有机废气净化装置 | 于危废库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设有组织监测点,监测2天,每天采样3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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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有效减振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有效减振降噪措施 | 厂界四周各设一个监测点,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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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类固体废物分区暂存、室内地面严格防渗 | 各类固体废物分区暂存、室内地面严格防渗 | |
2 |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为职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废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铁锈、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及沉降粉尘、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沸石等。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按质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本项目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进行贮存,危险废物转运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为职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废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铁锈、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及沉降粉尘、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沸石、废催化剂等。企业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按质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本项目建设的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转运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项目厂内目前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少,目前仅产生少量的废油漆包装桶和少量的含油抹布,少量废包装桶和少量含油抹布暂存于厂内危废库,企业暂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后期产生其他危险废物达到一定量后,将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相关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将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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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为职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废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铁锈、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及沉降粉尘、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沸石等。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按质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本项目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进行贮存,危险废物转运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为职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废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铁锈、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及沉降粉尘、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沸石、废催化剂等。企业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按质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本项目建设的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转运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项目厂内目前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少,目前仅产生少量的废油漆包装桶和少量的含油抹布,少量废包装桶和少量含油抹布暂存于厂内危废库,企业暂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后期产生其他危险废物达到一定量后,将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相关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将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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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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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及结合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特点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 企业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为450702-2023-070-L,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企业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及结合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特点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