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和P1 | 1、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相关限值; | 项目在火焰复合、电复合工序以及热压、喷胶上方设集气罩,对产生的VOCs进行收集,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P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复合废气排气筒P1两天内所测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04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6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88kg/h,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3.0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1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88kg/h,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3.5kg/h;SO2均未检出;NOX最大排放浓度为12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2kg/h,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0.77kg/h。 | 达标 |
2 |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P2 | 密炼开炼发泡废气排气筒P2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 投料、密炼废气工位上方分别设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P2)排放;开炼机、发泡机工位上方分别设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P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密炼开炼发泡废气排气筒P2两天内所测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14mg/m3,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6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0kg/h,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3.0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4kg/h,小于其标准排放限值3.5kg/h。 | 达标 |
3 | 低氮燃烧器和P3 | 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P3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锅炉房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m高P3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P3两天内所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1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SO2均未检出;NOX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0mg/m3;烟气黑度均小于1(林格曼级)。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减震降噪措施 | 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复合机、切割机、喷枪、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西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2~56dB(A),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 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1,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50 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胶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废包装袋、除尘器集尘、废边角料属一般工业固废,由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固态原料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尘、边角料、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废胶桶。 其中,废包装袋外售物资回收站,除尘器收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边角料由厂家回收;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 项目存在的风险主要是环保设施故障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次生对大气环境、水环境,以及工作人员引起的危害和影响。针对存在的环境风险,企业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对环保设施定期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车间配置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同时,企业编制了《青岛盘固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70283-20220819-269-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