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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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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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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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内设备、设备安装防振垫等 | 厂界的昼间噪声范围为51dB(A)~58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1dB(A)~48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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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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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金属下脚料和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由废品回收站回收。 废含油抹布、废机油、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和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废含油抹布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混入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处理。废机油、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和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处理 | 职工生活垃圾统一堆存放于有盖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处理。 项目于车间北侧设置1座7m2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项目金属下脚料、废包装材料暂存于车间内,金属下脚料和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站回收。 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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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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