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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混凝土加工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洛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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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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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沥青混凝土加工项目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C303砖瓦_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项目地址:
北京工业园区南园区天山路2号
项目总投资:
8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57.2 万
环评审批编号:
洛环建函〔2022〕10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2-02-28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650100MA77QU7E95
验收开始日期:
2023-08-21
验收结束日期:
2023-09-21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53201MA781CJQ9T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414161313_沥青混凝土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工作组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414161313_沥青混凝土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proid=4ae41d6748c1c01c4dbadef29c65811b
调试开始日期:
2023-05-15
调试结束日期:
2023-05-31
竣工日期:
2023-06-01
营业单位代码:
91653224MA77861F57
营业单位名称:
和田中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56
行业名称: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最终行业代码:
C3039
最终行业名称: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 化粪池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量约为144m3/a,监测结果显示,该项目所测各项污染物最大日均监测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油烟净化器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标准限值;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布袋除尘器;油烟净化器 本项目废气有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从监测结果来看,有组织颗粒物经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46.5mg/m3,排放速率最大监测值为1.4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沥青烟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沥青烟最大排放浓度:1.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沥青烟:75mg/m3)。 苯并(a)芘经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监测值均低于方法检出限,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苯并(a)芘:0.3×10-3mg/m3)。 二氧化硫经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12mg/m3,排放速率最大监测值为0.376kg/h,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标准限值。 有组织氮氧化物经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98mg/m3,排放速率最大监测值为3.09kg/h,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标准限值。 有组织NMHC经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16.9mg/m3,排放速率最大监测值为5.28×10-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 项目区饮食业油烟经监测,最高排放浓度1.9mg/m3<2.0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实体围墙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减振、实体围墙 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粉尘、沥青残渣等)、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和生活垃圾。粉尘、沥青残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和田市高能焚烧垃圾发电厂进行处理;废导热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贮存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人数为12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792t/a。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和田市高能焚烧垃圾发电厂进行处理 ②生产固废 本项目正常生产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装车时撒漏的沥青混凝土料以及废导热油。 本项目产生的粉尘由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190t/a。粉尘可通过回收后用于项目生产需要,不外排。 沥青混凝土装车时撒漏的沥青混凝土料,产生量为3t/a,收集后回用。 导热油炉中的导热油每5年更换一次,平均每年产生量为1.2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7-2007),废导热油(HW08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及时由厂家现场更换,不在项目区存储。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制定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并报备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已备案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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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洛浦县

和田中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业: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洛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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