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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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污水处理后排放口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 44/26-2001) | 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燕川污水处理厂处理 | 年度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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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印刷工序处理后检测口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第Ⅱ时段标准 | 在印刷工序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及抽风装置,将废弃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 年度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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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界外一米处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 | 年度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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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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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不准擅自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工业危险废物须按国家要求分类存放,并设立专用储存产所;工业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有关委托合同须报光明新区环保部门备案。 |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避雨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垃圾堆放点定期消毒、灭蝇、灭鼠,对周边无影响;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可回收部分转交其他企业作为原料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和生活垃圾一起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交深圳市宝安区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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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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