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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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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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栋5楼丝印废气处理设施 | 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表2 Ⅱ时段限值(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 | 项目J栋5楼丝印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8于30m高空排放 | 于2024年4月11日-12日,在J栋5楼丝印车间废气净化器前端采样口DA008、 J栋5楼丝印车间废气净化器后端采样口DA008对有组织丝印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因子为总VOCs;于2024年8月20日-21日,在FQ0001丝印废气处理前采样口和 FQ0001丝印废气处理后排放口对有组织丝印废气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苯、甲苯+二甲苯。 | 达标 |
2 | J栋7楼印刷废气处理设施 | 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表2 Ⅱ时段限值(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 | J栋7楼印刷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9于30m高空排放 | 于2024年8月20日-21日,在FQ0009丝印废气处理前采样口 和FQ0009丝印废气处理后排放口对有组织丝印废气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苯、甲苯+二甲苯、VOCs。 | 达标 |
3 | 油漆中间仓废气处理设施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表2第Ⅱ时段二级标准 | J栋油漆中间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13于35m高空排放 | 于2024年8月20日-21日,在FQ0002油漆调油房/中间仓废气处理前采样口和 FQ0002油漆调油房/中间仓废气处理后排放口对油漆中间仓废气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达标 |
4 | 供油房废气处理设施1#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表2第Ⅱ时段二级标准 | J栋1#供油房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15于35m高空排放 | 于2024年8月20日-21日,在FQ0003供油房废气处理前采样口 和FQ0003供油房废气处理后排放口1#对有组织供油房废气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达标 |
5 | 供油房废气处理设施2#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表2第Ⅱ时段二级标准 | J栋2#供油房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16于35m高空排放 | 于2024年8月20日-21日,在FQ0006供油房废气处理前采样口 和FQ0006供油房废气处理后排放口2#对供油房废气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达标 |
6 | 供油房废气处理设施3#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表2第Ⅱ时段二级标准 | J栋3#供油房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14于35m高空排放 | 于2024年8月20日-21日,在FQ0008供油房废气处理前采样口和 FQ0008供油房废气处理后排放口3#对有组织供油房废气进监测,监测因子为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达标 |
7 | G栋注塑废气处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表5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 G栋注塑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DA005于15m高空排放 | 于2024年8月20日-21日,在FQ0014注塑废气处理前采样口 和FQ0014注塑废气处理后排放口对注塑废气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颗粒物、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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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加强管理,生产时尽量关闭部分门窗。避免午间及夜间生产,再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于2024年4月11日-12日,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厂界环境噪声。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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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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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生活垃圾应避雨集中堆放,堆放时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和渗滤液的溢淌,定期统一由工业区交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项目塑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分类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不可以随意排放、放置和转移,应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给专业回收机构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单位拉运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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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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