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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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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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解等离子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和光氧活性炭一体机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 复合废气:光氧活性炭一体机+15m高排气筒排放。热熔、挤出、喷丝工序废气:光解等离子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 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纺布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05mg/m3~4.42mg/m3,排放速率为5.99×10-2kg/h~6.94×10-2kg/h;复合工序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11mg/m3~4.54mg/m3,排放速率为1.86×10-2kg/h~2.06×10-2kg/h,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标准限值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的要求。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下风向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1.55mg/m3,项目边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的要求(4.0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2.0mg/m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最大值2.5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6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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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震、设备隔声、墙壁隔声、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基础减震、设备隔声、墙壁隔声、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西、北厂界外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6.9~57.5dB(A),厂界西、北外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6.1~46.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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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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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固体废物及生活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临时贮存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存储及转运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要求及《危险废物管理条例》中贮存、运输、处理规定进行 | 废旧包装和边角料均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无汞废灯管定期更换由设备维护厂家带走回收利用,废活性炭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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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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